
变配电所
7.1.1 大型冷库、高层冷库及有特殊要求的冷库应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中断供电会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中型冷库应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不会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中型冷库及小型冷库可按三级负荷用户供电。
7.1.2 当供电电源不能满足负荷等级的要求时,应设置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冷库保温运行的需要,并应满足消防负荷的需要,应按其中较大者确定。如正常电源停电时要求继续进行生产作业,可按要求选择备用电源的容量。
7.1.3 冷库的电力负荷宜按需要系数法计算,冷库总电力负荷需要系数不宜低于0.55。
7.1.4 当冷库电力负荷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在保证制冷机组可靠启动时,宜选用2台或多台变压器运行。
7.1.5 冷库宜设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应靠近或贴邻制冷机房布置。当氟制冷系统不集中设置制冷机房时,变配电所宜靠近库区负荷中心布置。装机容量小的小型冷库,可仅设低压配电室。大型冷库根据全厂负荷分布情况,技术经济合理时,可设分变配电所。各回路低压出线上宜单独设置电能计量仪表。
7.1.6 冷库应在变配电所低压侧采用集中无功补偿。当冷库有高压用电设备时,可在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分别进行无功补偿。当冷库设有分配电室时,也可在分配电室进行无功补偿。
7.1.7 高、低压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备用照明。高、低压配电室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50%,柴油发电机房备用照明照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时,备用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制冷机房
7.2.1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氨气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容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7.2.2 氨制冷机房应设事故排风机,在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7.2.3 大、中型冷库氟制冷机房应设置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氟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气体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制冷机房内距地面0.3m处的墙上。
7.2.4 氟制冷机房应设事故排风机,在机房内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7.2.5 事故排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当制冷系统因故障被切除供电电源停止运行时,应保证排风机的可靠供电。事故排风机的过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报警而不直接停风机。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设备用电源。
7.2.6 氨制冷机房应设控制室,控制室可位于机房一侧。氨制冷压缩机组启动控制柜、冷凝器水泵及风机、机房排风机控制柜、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制冷机房照明配电箱等宜集中布置在控制室中。
7.2.7 每台氨制冷压缩机组及每台氨泵均应在启动控制柜(箱)上安装电流表,每台氨制冷机组控制台上应安装紧急停车按钮/开关。
7.2.8 氟制冷机房可不单设控制室,各制冷设备控制柜、排风机控制柜等可布置在氟制冷机房内。
7.2.9 各台制冷压缩机组宜由低压配电室按放射式配电。对不设制冷机房分散布置的小型氟制冷压缩机组,也可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
7.2.10 制冷压缩机组的动力配线可采用铜芯绝缘电线穿钢管埋地暗敷,也可采用铜芯交联电缆桥架敷设或敷设在电缆沟内。氟制冷机房内的动力配线一般不应敷设在电缆沟内,当确有需要时,可采用充沙电缆沟。
7.2.11 制冷机房照明宜按正常环境设计。照明方式宜为一般照明,设计照度不应低于150lx。
7.2.12 制冷机房及控制室应设置备用照明,大、中型冷库制冷机房及控制室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50%,小型冷库制冷机房及控制室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0%。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时,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库房
7.3.1 冷间内的动力及照明配电、控制设备宜集中布置在冷间外的穿堂或其他通风干燥场所。当布置在低温潮湿的穿堂内时,应采用防潮密封型配电箱。
7.3.2 冷间内照明灯具应选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冷间环境条件、可快速点亮的节能型照明灯具,一般情况不应采用白炽灯具。冷间照明灯具显色性指数不宜低于60。
7.3.3 大、中型冷库冷间照明照度不宜低于50lx,穿堂照度不宜低于100lx。小型冷库冷间照度不宜低于20lx,穿堂照度不宜低于50lx。视觉作业要求高的冷库,应按要求设计。
7.3.4 冷间内照明灯具的布置应避开吊顶式空气冷却器和顶排管,在冷间内通道处应重点布灯,在货位内可均匀布置。
7.3.5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冷间内,照明灯具宜分成数路单独控制,冷间外宜集中设置照明配电箱,各照明支路应设信号灯。当不集中设置照明配电箱,各冷间照明控制开关分散布置在冷间外穿堂上时,应选用带指示灯的防潮型开关或气密式开关。
7.3.6 库房宜采用AC220V/380V TN-S或TN-C-S配电系统。冷间内照明支路宜采用AC220V单相配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专用保护线(PE线),各照明支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7.3.7 冷间内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应根据不同的冷间温度要求,选用适用的耐低温的铜芯电力电缆,并宜明敷。
7.3.8 穿过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应相对集中敷设,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7.3.9 采用松散保温材料(如稻壳)的冷库阁楼层内不应安装电气设备及敷设电气线路。
7.3.10 冷藏间内宜在门口附近设置呼唤按钮,呼唤信号应传送到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并应在冷藏间外设有呼唤信号显示。设有呼唤信号按钮的冷藏间,应在冷藏间内门的上方设长明灯。设有专用疏散门的冷藏间,应在冷藏间内疏散门的上方设置长明灯。
7.3.11 库房电梯应由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库房分配电室的专用回路供电。高层冷库当消防电梯兼作货梯且两类电梯贴邻布置时,可由一组消防双回路电源供电,末端双回路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应布置在消防电梯间内。
7.3.12 库房消火栓信号应传送到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显示或报警。
7.3.13 当库房地坪防冻采用机械通风或电伴热线时,通风机或电伴热线应能根据设定的地坪温度自动运行。
7.3.14 当冷间内空气冷却器下水管防冻用电伴热线、库房地坪防冻用电伴热线及冷库门用电伴热线采用AC220V配电时,应采用带有专用接地线(PE线)的电伴热线,或采用具有双层绝缘的电伴热线,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载、短路及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7.3.15 经计算需要进行防雷设计时,库房宜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设防雷设施。
7.3.16 库房的封闭站台、多层冷库的封闭楼梯间内和高层冷库的楼梯间内应设置疏散照明。高层冷库的消防电梯机房间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50%。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时,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当有特殊要求时冷藏间内可布置应急照明及电话,冷间穿堂可布置广播及保安监视系统。
7.3.17 大、中型冷库、高层冷库公路站台靠近停车位一侧墙上,宜设置供机械冷藏车(制冷系统)使用的三相电源插座。
7.3.18 盐水池制冰间的照明开关及动力配电箱应集中布置在通风、干燥的场所。制冰间照明、动力线路宜穿管暗敷,照明灯具应采用具有防腐(盐雾)功能的密封型节能灯具。
7.3.19 速冻设备加工间内当采用氨直接蒸发的成套快速冻结装置时,在快速冻结装置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加工间内事故排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过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报警而不直接停风机。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应有备用电源。加工间内应布置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0%。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照明灯具时,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7.3.20 冷间内同一台空气冷却器(冷风机)的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块电流表,共用一组控制电器及短路保护电器,每台电动机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断相保护及过载保护。当空气冷却器电动机绕组中设有温度保护开关时,每台电机可不再设置断相保护及过载保护,同一台空气冷却器的多台电动机可共用配电线路。
制冷工艺自动控制
7.4.1 氟制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单台氟制冷机组分散布置时,冷间温度、空气冷却器除霜应能自动控制,制冷系统全自动运行。
2 当设有集中的制冷机房,采用多机头并联机组时,冷间温度、机组能量调节应能自动控制,制冷系统可人工指令运行,也可全自动运行。当空气冷却器采用电热除霜时,应设有空气冷却器排液管温度超限保护。
7.4.2 氨制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型冷库制冷系统宜手动控制,应实现制冷工艺提出的安全保护要求。低压循环贮液桶及中间冷却器供液及氨泵回路宜实现局部自动控制,宜设计集中报警信号系统。
2 大、中型冷库及有条件有小型冷库宜采用人工指令开停制冷机组、制冷系统自动运行的分布式计算机/可编程控制器控制系统。空气冷却器除霜宜采用人工指令或按累计运行时间编程,除霜过程自动控制。
3 有条件的冷库宜采用制冷系统全自动运行及冷库计算机管理系统。
7.4.3 冷库应设置温度测量、显示及记录系统(装置)。冷间门口宜有冷间温度显示。有特殊要求的冷库,可在冷间门外设置温度记录仪表。
7.4.4 冷藏间内温度传感器不应设置在靠近门口处及空气冷却器或送风道出风口附近,宜设置在靠近外墙处和冷藏间的中部。冻结间和冷却间内温度传感器宜设置在空气冷却器回风口一侧。温度传感器安装高度不宜低于1.8m。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冷间,温度传感器数量不宜少于2个。
7.4.5 冷间内空气冷却器动力控制箱宜集中布置在电气间内或分散布置在冷间外的穿堂内,不应在空气冷却器现场设置电动机的急停按钮/开关。
给水
8.1.1 冷库的水源应就近选用城镇自来水或地下水、地表水。
8.1.2 冷库生活用水、制冰原料水和水产品冻结过程中加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8.1.3 生产设备的冷却水、冲霜水,其水质应满足被冷却设备的水质要求和卫生要求。
8.1.4 冷库给水应保证有足够的水量、水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库生产设备的冷却水、冲霜水用水量应根据用水设备确定。
2 冷凝器采用直流水冷却时,其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8.1.2
式中:Q——冷却用水量(m3/h);
——冷凝器的热负荷(W);
C——冷却水比热容,C=4.1868kJ/(kg·℃);
△t——冷凝器冷却水进出水温度差(℃)。
3 制冰用水量应按每吨冰用水1.1m3~1.5m3计算。
4 冷库的生活用水量宜按25L/人·班~35L/人·班,用水时间8h,小时变化系数为2.5~3.0计算。洗浴用水量按40L/人·班~60L/人·班,延续供水时间为1h。
8.1.5 冷库用水的水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发式冷凝器除外,冷凝器的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应比冷凝温度低5℃~7℃。
2 冲霜水的水温不应低于10℃,不宜高于25℃。
3 冷凝器进水温度最高允许值:立式壳管式为32℃,卧式壳管式为29℃,淋浇式为32℃。
8.1.6 冷库冷却水应采用循环供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宜采用敞开式。
8.1.7 冷却塔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塔热力性能应满足设计对水温、水量及当地气象条件的要求。
2 风机设备应是效率高、噪声小、运转安全可靠、耐腐蚀、符合标准的产品。
3 冷却塔体、填料的制作、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4 冷却塔运行噪声应满足环保要求。
8.1.8 计算冷却塔的最高冷却水温的气象条件,宜采用按湿球温度频率统计方式计算的频率为10%的日平均气象条件。气象资料应采用近期连续不少于5年,每年最热时期3个月的日平均值。
8.1.9 冷却塔循环给水的补充水量,宜按冷却塔循环水量的2%~3%计算。蒸发式冷凝器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量,宜按循环水量的3%~5%计算。
8.1.10 循环冷却水系统宜采取除垢、防腐及水质稳定的处理措施。
8.1.11 寒冷和严寒地区的循环给水系统,应采取如下防冻措施:
1 在冷却塔的进水干管上宜设旁路水管,并应能通过全部循环水量。
2 冷却塔的进水管道应设泄空水管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
8.1.12 制冷压缩机冷却水进水宜设过滤器,出水管上应设水流指示器,进水压力不应小于69kPa。
8.1.13 冷库冲霜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冷却器(冷风机)冲霜水宜回收利用。冲霜水量应按产品样本规定。冲霜淋水延续时间按每次15min~20min计算。
2 速冻装置及对卫生有特殊要求冷间的冷风机冲霜水宜采用一次性用水。
3 空气冷却器(冷风机)冲霜配水装置前的自由水头应满足冷风机要求,但进水压力不应小于49kPa。
4 冷库冲霜水系统调节站宜集中设置,并应设置泄空装置。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取防冻措施,有自控要求的冷间,冲霜水电动阀前后段应设置泄空装置,并应采取防冻措施。
5 冲霜给水管应有坡度,并坡向空气冷却器。管道上应设泄空装置并应有防结露措施。
8.1.14 当给排水管道穿过冷间及库体保温时,保温墙体内外两侧的管道上应采取保温措施,其管道保温层的长度不应小于1.5m。冷库穿堂内给排水管道明露部分应采取保温或防止结露的措施。
8.1.15 冷库内生产、生活用水应分别设水表计量,并应有可靠的节水、节能措施。
排水
8.2.1 冷却间和制冷压缩机房的地面应设地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m。电梯井、地磅坑等易于集水处应有排水及防止不流倒灌设施。
8.2.2 冷库建筑的地下室、地面架空层应设排水措施。
8.2.3 冷风机机水盘排水、蒸发式冷凝器排水、贮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库房的地面排水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
8.2.4 多层冷库中各层冲(融)霜水排水,应在排入冲(融)霜排水主立管前设水封装置。
8.2.5 不同温度冷间的冲(融)霜排水管,应在接入冲(融)霜排水干管前设水封装置。
8.2.6 冷风机采用热氨融霜或电融霜时,融霜排水可直接排放。库内融霜排水管道可采用电伴热保温。
8.2.7 冲(融)霜排水管道的坡度和充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8.2.8 冷却物冷藏间设在地下室时,其冲(融)霜排水的集水井(池)应采取防止冻结和防止水流倒灌的措施。
8.2.9 冲(融)霜排水管道出水口应设置水封或水封井。寒冷地区的水封及水封井应采取防冻措施。
消防给水与安全防护
8.3.1 冷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设置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3.2 冷库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穿堂或楼梯间内,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室内消火栓系统可采用干式系统,但应在首层入口处设置快速接口和止回阀,管道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8.3.3 库区及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设室外消火栓。大型冷库的氨压缩机房对外进出口处宜设室内消火栓并配置开花水枪。
8.3.4 大型冷库的氨压缩机房贮氨器上方宜设置水喷淋系统,并选用开式喷头,开式喷头保护面积按贮氨器占地面积确定。开式喷头的水源可由库区消防给水系统供给,操作均可为手动。
8.3.5 大型冷库氨压缩机房贮氨器处稀释漏氨排水及紧急泄氨器排水应单独排出,并在排入库区排水管网前应设有隔断措施,并配备有事故水池,提升水泵。事故水池内稀释氨排水及紧急泄氨器排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沟渠。
8.3.6 大型冷库和高层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其中一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冷藏间内设计温度不低于4℃时,应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冷藏间内设计温度低于4℃时,应采用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采暖通风和地面防冻
9.0.1 制冷机房的采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制冷机房内严禁明火采暖。
2 设置集中采暖的制冷机房,室内设计温度不宜低于16℃。
9.0.2 制冷机房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制冷机房日常运行时应保持通风良好,通风量应通过计算确定,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当自然通风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日常排风装置。
2 氟制冷机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氟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口上沿距室内地坪的距离不应大于1.2m。
3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量应按183m3/(m2·h)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排风量不应小于34000m3/h。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机必须选用防爆型,排风口应位于侧墙高处或屋顶。
9.0.3 冷间地面的防冻设计形式应根据库房布置、投资费用、能源消耗和经常操作管理费用等指标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9.0.4 采用自然通风的地面防冻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然通风管两端应直通,并坡向室外。直通管段总长度不宜大于30m,其穿越冷间地面下的长度不宜大于24m。
2 自然通风管管径宜采用内径250mm或300mm的水泥管,管中心距离不宜大于1.2m,管口的管底宜高出室外地面150mm,管口应加网栅。
3 自然通风管的布置宜与当地的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平行。
9.0.5 采用机械通风的地面防冻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机械通风的支风道管径宜采用内径250mm或300mm的水泥管,管中心距离可按1.5m~2.0m等距布置,管内风速应均匀,一般不宜小于1m/s。
2 机械通风的主风道断面尺寸不宜小于0.8m×1.2m(宽×高)。
3 采暖地区机械通风的送风温度宜取10℃,排风温度宜取5℃。
4 采暖地区机械通风地面防冻加热负荷和机械通风量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5 地面加热层的温度宜取1℃~2℃,并应在该加热层设温度监控装置。
9.0.6 架空式的地面防冻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架空式地面的进出风口底面高出室外地面不应小于150mm,其进出风口应设格栅。在采暖地区架空式地面的进出风口应增设保温的启闭装置。
2 架空式地面的架空层净高不宜小于1m。
3 架空式地面的进风口宜面向当地夏季最大频率风向。
9.0.7 采用不冻液为热媒的地面防冻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液温度不应高于20℃,回液温度宜取5℃。
2 管内液体流速不应小于0.25m/s。
3 加热管应设在冷间地面隔热层下的混凝土垫层内,并应采用钢筋网将该加热管固定。
4 采用金属管作为加热管时应采用焊接连接,采用非金属管作为加热管时地面下不应安装可拆卸接头。加热管在垫层混凝土施工前应以0.6MPa(表压)的水压试漏,并经24h不降压为合格。
9.0.8 当地面加热层的热源采用制冷系统的冷凝热时,压缩机同期运行的最小负荷值应能满足地面加热负荷的需要。
9.0.9 当冷间地面面积小于500m2,且经济合理时,也可采用电热法进行地面防冻。
附录A 采暖地区机械通风地面防冻加热负荷和机械通风送风量计算
A.0.1 采暖地区地面防冻的加热计算,应采用稳定传热计算公式。部分土壤热物理系数宜按表A.0.1的规定确定。
表A.0.1 部分土壤热物理系数
表A.0.1 部分土壤热物理系数
A.0.2 采暖地区机械通风地面防冻加热负荷应按下式计算:
式A.0.2
式中:Qf——地面加热负荷(W);
a——计算修正值,当室外年平均气温小于10℃时宜取1;当室外年平均气温不低于10℃时,宜取1.15;
Qr——地面加热层传入冷间的热量(W);
Qtu——土壤传给地面加热层的热量(W);
T——通风加热装置每日运行的时间,一般不宜小于4h。
A.0.3 机械通风地面加热层传入冷间的热量Qr应按下式计算:
式A.0.3
式中: Qr——地面加热层传入冷间的热量(W);
Fd——冷间地面面积(m2);
tr——地面加热层的温度(℃);
tn——冷间内的空气温度(℃);
Kd——冷间地面的传热系数[W/(m2·℃)]。
A.0.4 土壤传给地面加热层的热量Qtu应按下式计算:
式A.0.4
式中:Qtu——土壤传给地面加热层的热量(W);
Fd——冷间地面面积(m2);
ttu——土壤温度(℃);
tr——地面加热层的温度(℃),宜取1℃~2℃;
Ktu——土壤传热系数[W/(m2·℃)]。
A.0.5 土壤温度应取地面下3.2m深处历年最低两个月的土壤平均温度。主要城市地面下3.2m深处历年最低两个月的土壤平均温度应按表A.0.5的规定确定。当缺少该项资料时,可按当地年平均气温减2℃计算。
表A.0.5 主要城市地面下3.2m深处历年最低两个月的土壤平均温度
表A.0.5 主要城市地面下3.2m深处历年最低两个月的土壤平均温度
续表A.0.5
续表A.0.5
续表A.0.5
A.0.6 土壤传热系数Ktu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A.0.6
式中: Ktu——土壤传热系数[W/(m2·℃)];
——土壤计算厚度,一般采用3.2m;
——土壤的热导率[W/(m2·℃)];
——加热层至土壤表面各层材料的厚度(m);
——加热层至土壤表面各层材料的热导率[W/(m2·℃)]。
A.0.7 机械通风送风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A.0.7
式中: Vs——送风量(m3/h);
Qf——地面加热负荷(W);
Ck——空气比热容[kJ/(kg·℃)];
——空气密度(kg/m3);
ts——送风温度,宜取10℃;
tp——排风温度,宜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