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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分类: 发布时间:2020-03-26 10:03:53 102次浏览

2.0.1 普通银幕电影 standard film

影片宽度为35mm,画面高宽比为1:1.375的电影。

2.0.2 变形宽银幕电影 anamorphic film

拍摄或印片时用变形物镜使记录在感光胶片上的影像沿水平方向压缩,放映时再通过变形镜头使变形影像复原的、画面高宽比为1:2.35的电影。

2.0.3 遮幅宽银幕电影 masking wide-screen film

拍摄时采用画面高宽比为1:1.85(或1:1.66)的片窗,放映时采用比放映普通银幕电影焦距更短的镜头,以获得宽银幕电影效果的电影。

2.0.4 设计视点 view point

影厅垂直视线设计用的基准视点,定在银幕画面下缘中点。

2.0.5 最低设计视点高度 minimum height of viewpoint

银幕上各种制式画面中最低有效画面下缘距第一排观众席地面的高度。

2.0.6 最近视距 minimum viewing distance

观众厅第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通常以椅背代替)至设计视点的水平距离。

2.0.7 最远视距 maximum viewing distance

观众厅最后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通常以椅背代替)至设计视点的水平距离。

2.0.8 放映距离 projection distance

放映物镜至银幕中心的距离。

2.0.9 仰视角 vertical inclined viewing angle

观众厅第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的水平线与银幕上缘形成的垂直夹角。

2.0.10 斜视角 horizon talinclined viewing angle

观众厅第一排边座观看银幕中心的视线与银幕中轴线形成的水平夹角。

2.0.11 视线超高值(c值)exceeding value of vertical sight line

后排观众观看设计视点的视线与前排观众眼睛垂线之交点,与前排观众眼睛间的高度差。

2.0.12 水平放映角 horizontal projection angle

放映光轴与银幕中轴线夹角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角。

2.0.13 垂直放映角vertical projection angle

放映光轴与银幕中轴线的垂直夹角,分为放映仰角和放映俯角两种。

2.0.14 数字影片digital movies

用数字方式发行和放映的电影。


 


条文说明

 


2 术语

本章是以原规范附录二名词解释部分为基础,略有取舍。现本章术语均选自《电影技术术语》GB/T15769—1995,略有改动。

基地

3.1.1 电影院选址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文化娱乐设施的布局要求。

3.1.2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择交通方便的中心区和居住区,并远离工业污染源和噪声源;

      2 至少应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与基地临接的城市道路的宽度不宜小于电影院安全出口宽度总和,且与小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8m,与中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12m,与大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0m,与特大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5m;

      3 基地沿城市道路方向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和疏散人数确定,并不应小于基地周长的1/6;

      4 基地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

      5 基地和电影院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应直对城镇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6 电影院主要出入口前应设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或广场,其面积指标不应小于0.2m2/座,且大型及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的深度不应小于10m;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宜分散设置。

3.1.3 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350352中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1 基地

3.1.1 电影院建筑是文化建筑类型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特、甲级大、中型电影院,对当地的文化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往往成为当地的重点文化设施,应设置在相适应的城市主要地段,目前是多厅影院发展的转折时期,国家鼓励电影院多种投资渠道和多种经营。电影院选址首先要进行人口密度趋势预测和市场容量的分析,特别是交通、人口密度、地段、多种经营状况等都对电影院经济产生极大影响,所以本条重点强调要符合当地规划、文化设施布点要求,同时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1.2 本条规定基地选择设计的要求。电影院的基地选择是指独立建造的电影院和建有电影院的综合建筑的基地选择。

      1 电影院的基地选择应充分考虑到人、建筑、环境的基本原则。电影院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基地选择一方面为保证人员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应选择无害环境,另一方面也不应选择在会对当地环境产生破坏的基地,同时不妨碍当地城市交通,减少对相邻建筑的影响。另外现行《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在选址上也作相同规定。

      2 电影院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建筑,电影院的场地对人员疏散和城市交通的安全都极为重要,故此这里强调基地沿城市道路方向是为了保证电影院基地前有疏散的道路,并保证疏散道路有一定的宽度;这条规定的原则是疏散观众占去的道路宽度在理论上不得超过道路通行宽度的一半,且余下的宽度最小也不得小于3m。

根据每百人室外平坡地面疏散宽度指标0.60m,小型电影院不大于700座,道路宽度为2×0.6×700/100=8.40m,约8m;中型电影院701~1200座,道路宽度8~15m;大型电影院1201~1800座,道路宽度15~22m;特大型电影院1800座以上,道路宽度大于22m。

为了方便统一,作如下调整:

小型:700座以下,不应小于8m;

中型:701~1200座,不应小于12m;

大型:1201~1800座,不应小于20m;特大型:1801座以上,不应小于25m。

      6 对于电影院前面空地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观众候场、集散,对城市交通不致造成影响,以及在火灾或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出电影院内的观众。

关于空地面积指标,各国均不相同。结合我国已有人员密集专用建筑设计,由于我国地区差异比较大,基本上采用0.20m2/座。考虑到大型及以上电影院满场观众在1200人以上,除了满足上述指标外,其深度不应小于lOm,二者取其较大值。当散场人流的部分或全部仍需经主入口离去,则主入口空地须留足相应的疏散宽度。

3.1.3 本条要引起设计人员的注意,电影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私人轿车增多,在进行电影院设计时,要重视电影院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的设计。


总平面

3.2.1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为将来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2 建筑布局应使基地内人流、车流合理分流,并应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

3.2.2 基地内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并应设置照明。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4m,当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

3.2.3 停车场(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扩建电影院的基地内宜设置停车场,停车场的出入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

      2 贵宾和工作人员的专用停车场宜设置在基地内;

      3 贴邻观众厅的停车场(库)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对观众厅产生影响;

      4 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或广场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3.2.4 绿化设计应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2.5 场地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OJ50中的有关规定。

3.2.6 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层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中的相关规定;

      2 不宜建在住宅楼、仓库、古建筑等建筑内。

3.2.7 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并应设置明显标示。


 


条文说明

 


3.2 总平面

3.2.1 电影院建筑内人员较多,观众厅数量和占地较大,使用功能复杂,因投资费用和基地原因限制,常常分期、分阶段实施,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故本条提出了总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

3.2.2 关于建筑基地内道路的设计要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明确了设计要求和规定,这里强调内部道路和空地,以及照明设施均应满足人员疏散、消防车辆通行及使用要求。

3.2.3 电影院的停车场(库)是指提供本建筑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场所。停车场的设置,根据电影院的规模、使用特点、用地位置、交通状况等内容确定,当受条件限制时,停车场可设置在邻近基地的地区。因我国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停车指标要求不尽相同,在设计时,应参考当地的停车指标。

例如:北京市1994年实施的《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定)》中规定:建筑面积2000m2以上(含2000m2)的电影院应设停车场,电影院每100座,小型汽车1~3辆,自行车45辆;剧院每100座,小型汽车3~10辆,自行车45辆;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m2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m2计算。

再如:长沙市2005年实施的《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中规定: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建筑物运营要求设置停车设施;电影院:机动车2.5车位/lOO座,非机动车35.0车位/100座;剧院:机动车3.5车位/100座,非机动车28.0车位/100座。

3.2.4 根据目前我国电影院现状的调查,很多电影院做不到当地绿化率的要求,且各地对绿化率计算方法也分别有所规定,故不作量化规定,目前主要强调环境设计及绿化的重要性。

3.2.5 电影院建筑内观众众多: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观众也是其中的重要部分,这同时也体现了社会文明程度。当前我国电影院能完全满足这方面要求的还较少,故专门列出本条加以强调。

3.2.6 本条是对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选址提出的要求。

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即选择在商厦、市场、广场等商业建筑内,可利用这些建筑中的餐饮、购物、休闲等各种设施,并且可以相互促进各自的使用效率,从而使双方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从20世纪末开始的这种模式的多厅电影院已经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向全国大中城市发展。建在商业建筑内的多厅电影院固然有许多好处,但也受到一些限制,如观众厅的平面尺寸要与原建筑的柱网模数相适应;观众厅的高度要与原建筑物的框架结构相配合;电影院的出入口要与原建筑相结合,以便观众集散等。

关于楼层的选择,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目前电影院设在建筑物顶层的比较多,大都设在五层以上,也有设在十层以上的(见表1),这需要根据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许可。设在顶层对电影厅的高度较易解决,但对观众的出入较难解决好,所以除了从商场内部出入外,还应有至地面的单独出入口,并设有电梯,提高电影院专用疏散通行能力,并解决晚场电影商场停止营业后的交通疏散问题,同时在非正常情况下,能够尽快到达安全地带。


 一般规定

4.1.1 电影院的规模按总座位数可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规模。不同规模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应大于18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11个;

      2 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1201~1800个,观众厅宜为8~10个;

      3 中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701~1200个,观众厅宜为5~7个;

      4 小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小于等于7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4个。

4.1.2 电影院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其中特级、甲级和乙级电影院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丙级电影院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5年。各等级电影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4.1.3 电影院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需求、使用性质、功能定位、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其规模和等级。

4.1.4 电影院宜由观众厅、公共区域、放映机房和其他用房等组成。根据电影院规模、等级以及经营和使用要求,各类用房可增减或合并。主要用房的分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功能分区,合理安排观众厅区、放映机房区的位置;对于多厅电影院应做到观众厅区相对集中;

      2 应解决好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分隔要求。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应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4.1.5人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人流组织应合理,保证观众的有序入场及疏散,观众入场和疏散人流不得有交叉;

      2 应合理安排放映、经营之间的运行路线,观众、管理人员和营业运送路线应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4.1.6 各个观众厅、放映机房的层高设计应根据观众厅规模、工艺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综合确定。

4.1.7 电影院建筑外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影院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2 设有突出的广告牌等设施时,应安全可靠,且不应影响消防车辆的通行和人员疏散。

4.1.8 电影院设置电梯或自动扶梯不宜贴邻观众厅设置。当贴邻设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1.9 电影院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

4.1.10 锅炉房或冷却塔不宜贴邻观众厅设置;当贴邻设置时,应采取消声、隔声及减振措施。

4.1.11 各类用房应按其噪声等级分区布置。有噪声的用房不宜与观众厅贴邻设置。当贴邻设置时,应采取消声、隔声及减振措施。

4.1.12 当观众厅屋面工程采用轻型屋面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4.1.13 电影院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中的有关规定。

4.1.14 电影院建筑中的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10001中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1 一般规定

4.1.1 根据近年来已建成的多厅电影院来看,观众厅数量最少为4个,最多为10个左右。观众总容量从600余座到1500余座,只有个别的超过1500座。这些在目前来讲应该还是比较合适的。但是每个厅的平均容量则出入很大,最多的平均可达200多座/厅,最少的平均只有100多座/厅,所以有必要对电影院的规模进行调整。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88曾对电影院的规模进行过分级,但那是20世纪80年代针对单厅、大厅作的规定。随着小厅、多厅电影院的出现,需要对此进行修改,现将多厅电影院的规模分级如下:

特大型:1801座以上,宜有11个厅以上,平均164座/厅;

大型:1201~1800座,宜有8~10个厅,平均150~180座;

中型:701~1200座,宜有5~7个厅,平均140~171座;

小型:700座以下,不宜少于4个厅,平均175座/厅。

从上可见,厅数仍维持在4~10厅,总容量则为700~1800座,比原规范略有增加。最主要的是每个厅的平均座位数有明显的变化,即平均为140~180座/厅。

4.1.2 电影院建筑质量划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以便于区别对待,保证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便于设计、验收。四个等级电影院的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环境功能、电影工艺等标准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1.3 电影院在场地选定后影响电影院等级和规模是有多种因素的,要综合考虑。从我国目前电影院建设实践看,经常出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追求过大规模和过高标准等级,造成在建设过程中资金准备不足,工期延长,质量标准不高,严重影响以后的经营使用;二是盲目追求规模过大、豪华型电影院,建完后观众过少,票房收入达不到预期值,资金回报期延长。上述两种情况均严重影响了电影院建设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建筑的等级和规模。

4.1.4 由于电影院的功能配置比较多,使用人员多,安全要求比较高,经营类型也不同,应结合建筑的实际情况,合理分布功能分区,特别是多厅影院的观众厅应集中布置:一是平面上集中,一是剖面上集中,有利于人员疏散和管理。另外强调放映机房集中,作为多厅影院,为了减少成本和方便放映工艺,建议集中布置。目前市场上有许多新建建筑,把观众厅和放映机房分散布置,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人力成本浪费。因此,本条强调功能分区要合理,详见图1功能分区示意图。


图1  功能分区示意图

图1  功能分区示意图


4.1.5 电影院是功能性比较强的民用建筑之一,人员较多,需要合理安排观众入场和出场人流,以及放映、管理人员和营业之间的运行线路,使观众、管理人员和营业便捷、畅通、互不干扰。要达到上述设计要求,首先必须有一个好的功能布局,合理安排人员运行流程用以指导设计。当前,从传统单厅电影院向多厅电影院转化的过渡阶段,有的设计只考虑观众厅的出入人流,忽略了管理人员和营业人员的运行路线,顾此失彼,要么运行路线不简便,要么相互干扰,因此,在进行建筑方案设计之前,要合理组织安排人流线路。

4.1.6 由于多厅电影院建筑的规模、大小、使用要求有较大差异,观众厅又有空间大且无窗等特点,如何进行剖面层高设计,掌握适度,在国内外的电影院建筑中有正反两面的实例。因此,提出必须结合观众厅的规模、工艺要求及技术条件,确定各个观众厅和放映机房的层高。

另外,有的电影院用地紧张,需要观众厅上下两层布置时,应在同一位置,这样有利于结构安全和建筑节能。

休息厅、小卖部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宜放在较大厅后排座位下的空间内,一是避免空间浪费,二是能创造出形态迥异的使用空间。

4.1.7 由于电影院既属于文化建筑,又属于娱乐建筑,人员比较多,电影海报广告更换比较频繁,夜间电影院的使用率更高,这是电影院的一大特点。因此,对出入口标识、广告作了规定。

4.1.8 由于电影院人流较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遵循“以人为本”和“观众为主,服务第一”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的发展与电影院等级标准,电影院宜设置乘客电梯或自动扶梯。

如受经济条件限制,可预留电梯井。本条规定主要强调电梯的运行会对观众厅的隔声、隔振产生影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另外,乘客电梯的数量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主要乘客电梯应设置于门厅内易于看到且较为便捷的位置;自动扶梯上下两端水平部分3m范围内不应兼作它用;当只设单向自动扶梯时,附近应设置相配套的楼梯。

4.1.9 电影院的使用特点是观众集中,营业时间长,观众厅比较暗,降低建筑物的日常运行费用和能耗是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因此,对建筑节能的指标,应按规定取值,以达到建筑节能的目的,建筑设计中要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4.1.10~4.1.11 对于在一个建筑内有噪声源的锅炉房、冷却塔、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各种泵房、排烟机房等动力用房与餐厅、游艺室等噪声比较大的经营用房,为确保观众厅的安全并阻止噪声对观众厅的干扰,必须采取一定的防火、消声、隔声、减振技术措施,或远离观众厅。

4.1.12 为避免暴雨和上人屋面对观众厅的噪声影响,作此规定。

4.1.13 为方便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观众,除总平面上考虑对出入口、道路的特殊要求外,建筑设计中也要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4.1.14 公共信息标志设施是多厅电影院建筑现代化程度、美化建筑的重要标志之一,特别是观众厅、经营用房较多,电影院建筑更应高度重视。电影院公共场所凡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指导人们行为的有关安全事项,管理单位应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和安全标志,需要设置中、英文字说明的引导标志,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