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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消防设施维保与消防维修

分类: 发布时间:2020-03-26 10:03:45 104次浏览

其他用房

4.5.1 其他用房宜包括多种营业用房、贵宾接待室、建筑设备用房、智能化系统机房和员工用房等,可根据电影院的性质、规模及实际需要确定。

4.5.2 甲级及特级电影院宜设置贵宾接待室,贵宾接待室应与观众用房分开,并宜有单独的出入口。

4.5.3 建筑设备用房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影院宜设置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冷冻机房、水泵房、变配电室、灯光控制室等;

      2 各种设备用房的位置应接近电力负荷中心,运行、管理、维修应安全、方便,同时应避免其噪声和振动对公共区域和观众厅的干扰。

4.5.4 电影院可根据建筑等级和规模的需要设置智能化系统机房,宜包括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有线电视机房、计算机机房、有线广播机房及控制室;智能化系统机房可单独设置,也可合用设置。

4.5.5 员工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员工用房宜包括行政办公、会议、职工食堂、更衣室、厕所等用房,应根据电影院的实际需要设置;

      2 员工用房的位置及出入口应避免员工人流路线与观众人流路线互相交叉。


 


条文说明

 


4.5 其他用房

4.5.1 多种营业用房设计说明:

根据电影院规模和等级,灵活掌握设置多种营业用房,开发多层次电影市场。建立电影产品的多元营利模式,充分发挥电影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优势,改变电影产品仅靠票房收入的单一经营模式。

多种营业用房主要由电影产品专卖店、餐饮经营用房、室内游艺、娱乐设施、电影产品陈列室等用房组成。

电影产品专卖店主要指电影海报、小道具、电子产品、卡通产品、时钟产品、电影地毯、电影邮票、电影名人卡、电影座椅等产品的专卖店。

为了适应电影院的国际化发展趋势,餐饮业可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加盟到电影院的餐饮经营体系中。

电影产品陈列室:电影产品主要是电影海报、小道具、名人卡等产品,电影产品的宣传是电影院的重要特色之一,同时也是吸引观众的一个重要手段。

4.5.2 考虑到特、甲级电影院举办首映式、电影明星与影迷见面会的需要宜设置贵宾接待室。

4.5.3 建筑设备用房设计要求:

      1 作为一个现代化电影院,技术设备用房是必不可少的。

无论新建还是改建电影院,均应根据电影院的规模、等级和实际需要设置风、水、电等动力设备用房;对于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应首先考虑利用电影院周围已有的技术设备设施。

多用途观众厅的扩声、灯光控制室,基本上都是设置在放映机房内,这有利于设备的操作与管理。对于要求有渐明渐暗场灯控制的调光设备和控制系统,通常也可以设置在放映机房内。

      2 动力设备技术用房噪声比较大,应避免对观众厅的影响。

4.5.4 智能化系统的设计,是电影院建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考虑未来数字影院的发展,电影院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增设卫星接收、有线电视机房、计算机机房等。

4.5.5 员工用房是电影院除了业务用房外,与其他部门联系最为频繁的房间。除了值班、保卫工作用房外,都不宜设置在观众活动的交通线上。为了联系方便,行政用房宜设置在底层或占电影院一角,单独设门,方便管理人员出入。


室内装修

4.6.1 室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6.2 观众厅装修的龙骨必须与主体建筑结构连接牢固,吊顶与主体结构吊挂应有安全构造措施,顶部有空间网架或钢屋架的主体结构应设有钢结构转换层。容积较大、管线较多的观众厅吊顶内。应留有检修空间,并应根据需要,设置检修马道和便于进入吊顶的人孔和通道,且应符合有关防火及安全要求。

4.6.3 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室内装修应满足电影院声学要求;

      2 室内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的有关的规定;应采用防火、防污染、防潮、防水、防腐、防虫的装修材料和辅料;

      3 观众厅室内装修选材应防止干扰光,应选用无反光饰面材料;

      4 改建、扩建电影院观众厅的室内装修应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5 当观众吊顶内管线较多且空间有限不能进入检修时,可采用便于拆卸的装配式吊顶板或在需要部位设置检修孔;吊顶板与龙骨之间应连接牢靠。

4.6.4 观众厅的走道地面宜采用阻燃深色地毯。观众席地面宜采用耐磨、耐清洗地面材料。银幕边框、银幕后墙及附近的侧墙和银幕前方的顶棚应采角无光黑色或深色装修材料,台口、大幕及沿幕应采用无光黑色或深色装修材料。

4.6.5 放映机房的地面宜采用防静电、防尘、耐磨、易清洁材料。墙面与顶棚宜做吸声处理。


 


条文说明

 


4.6 室内装修

4.6.1 目前电影院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观众厅内部疏散设计过程中,往往忽略声学装修厚度,使得原有满足疏散宽度的土建设计,在装修后不能满足疏散宽度要求。另外,观众厅通常有消火栓、疏散指示等设施,因此,对观众厅声学装修作此规定。

4.6.2 由于观众厅的声强比较高,有时会达到110~120dB,要求声学装修所有固定件、龙骨等连续、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另外,面积较大的观众厅结构体系往往采用空间网架或钢屋架,这些结构的下弦杆要有钢结构转换层,以便做吊杆。对于面积较大的观众厅吊顶内,特别是多用途观众厅,顶棚上灯光系统、扩声系统,以及机械系统等设施,应设置检修马道。

4.6.3 室内装修设计要求:

      1 根据目前电影院建设的市场状况,往往电影院建筑设计由建筑设计部门完成,大部分观众厅的装修设计,则往往交由普通装修施工单位去做,这是不符合国家建设和设计程序的,观众厅室内装修设计应由包含声学设计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并应满足电影院声学设计要求。因此,强调观众厅室内装修设计的完整性。

      2 观众厅内室内声学装修大量使用声学材料,特别是阻燃织物、玻璃棉、阻燃木质材料、石膏板类、矿棉板类、木拉丝板等,均应当有国家权威环境部门的认证和检测报告。

      3 目前国内电影院大量建设的是改建工程,特别是原有建筑使用性质的改变,观众厅视线的升起,往往要增加楼面荷载。因此,本条强调要对建筑结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5 本条主要强调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维护和检修。同时,任何吊顶上的材料和构件,均应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4.6.4 根据观众厅防止干扰光原则,强调银幕四周均应做无光、深色处理。

4.6.5 目前放映机房地面做法比较多,选用什么材料,应充分考虑管线的敷设和材料的耐久性。因此规定此条。


基本要求

5.1.1 电影院建筑设计应包括声学设计,声学设计应贯穿电影院设计的全过程。

5.1.2 观众厅的声学设计应保证观众厅内达到合适的混响时间、均匀的声场、足够的响度,满足扬声器对观众席的直达辐射声能,保持视听方向一致,同时避免回声、颤动回声、声聚焦等声学缺陷并控制噪声的侵入。

5.1.3 观众厅内具有良好立体声效果的座席范围宜覆盖全部座席的2/3以上。

5.1.4 观众厅的后墙应采用防止回声的全频带强吸声结构。

5.1.5 银幕后墙面应做吸声处理。


 


条文说明

 


5.1 基本要求

5.1.1 电影院声学设计应包括建声与电声两个方面设计工作。

在电影院的设计中,声学设计与室内声学装修设计是相辅相成的,为了保证观众厅内的最佳声 学效果,室内声学装修设计的材料选用与结构形式应服从建声设计要求,同时要根据电声设计 要求给予电声设备安装合适的安装位置,既保证室内装饰效果,又满足声场音质效果。

5.1.2 建声与电声设计的相互配合是建成良好音质观众厅的重要条件,建声设计重在观众厅的 体形设计与声学缺陷的消除、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的控制以及噪声的抑制,电声设计重在控 制房间常数,电声设备的选择与布置,确保观众厅内声场分布的均匀、声辐射方向的合理与电 影还音音质良好。

5.1.3 在观众厅内要扩大电影立体声的聆听范围,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 观众厅体形设计要合适;

      2 扬声器的安装位置与高度要符合观众厅声场客观条件;

      3 扬声器的特性(指向性、频率特性、功率等)必须满足电影立体声还音的技术条件;

      4 银幕后主声道扬声器与环绕声扬声器的相对距离要满足电影立体声的声像定位条件(不宜超过50ms的声距离)。

5.1.4 观众厅后墙的全频带吸声,能有效地控制观众厅后墙回声及其对环绕声声场的干扰。

5.1.5 银幕后做中高频吸声材料能够有效控制银幕后中、高频反射声,有利于银幕后多组主扬声器的声像定位。


观众厅混晌时间

5.2.1 电影院观众厅混响时间,应根据观众厅的实际容积按下列公式计算或从图5.2.1中确定:


500Hz时的上限公式为:T60≤0.07653V0.287353 (5.2.1-1)

 500Hz时的下限公式为:T60≥0.032808V0.333333(5.2.1-2)


式中:T60——观众厅混响时间(s);

              V——观众厅的实际容积(m3)。


图5.2.1  电影院观众厅内所要求的混响时间与其容积的对应关系


图5.2.1  电影院观众厅内所要求的混响时间与其容积的对应关系 


5.2.2 特、甲、乙级电影院观众厅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特、甲、乙级电影院观众厅混响时间表的频率特性


表5.2.2  特、甲、乙级电影院观众厅混响时间表的频率特性


5.2.3 丙级电影院观众厅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应符合表5.2.2中125Hz、250Hz、500Hz、lkHz、2kHz、4kHz的规定。


 


条文说明

 


5.2 观众厅混响时间

5.2.1 1995年ISO/WDl2610提出了电影院混响时间的计算公式,即:


RT60≤0.027477V0.287353(s)


式中:RT60——混响时间(s);

                V——房间容积(立方英尺)。

广电总局电影局1999年5月公布试行的《数字立体声电影院技术规范》确定了混响时间上限的计算公式,并附有上、下限的图表。

广播影视行业标准《数字立体声电影院的技术标准》GY/T183—2002,增加了混响时间的下限计算公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电影观众厅混响时间计算公式。

小于500m2的小容积电影厅,其混响时间可在上限范围内选取。

5.2.2 关于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特将我国及国外的几种标准制成下图(图8)。


图8  我国及国外的几种标准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


 


图8  我国及国外的几种标准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


从上图中可见我国低频段曲线较国外翘的少,高频段较国外也降的少,这是历年来过度强调所谓“平直”所致(其实从图中可见,我国标准是“平”了些,但并不比其他标准“直”)。因此建议《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改用新的“建议值”。

随着数字立体声的发展和普及,对电影院建筑声学的要求越来越高,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向两端各延伸一个倍频带完全必要。但是历来建声设计只考虑6个倍频带,为此可在计算时仍用6个倍频带,而在画曲线时两端按趋势各加一个倍频带,用虚线表示。待测试后与实测值相比较,供以后设计时参考。这样久而久之,即可找出63Hz和8kHz的设计值。

5.2.3 丙级电影院观众厅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的建声设计按6个倍频带,与相关测试规范、声学材料或构造所提供的数据比较协调,设计计算相对要简单一些。


噪声控制

5.3.1 电影院内各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执行。

5.3.2 观众厅宜利用休息厅、门厅、走廊等公共空间作为隔声降噪措施,观众厅出入口宜设置声闸。

5.3.3 当放映机及空调系统同时开启时,空场情况下观众席背景噪声不应高于NR噪声评价曲线(图5.3.3)对应的声压级(表5.3.3)。


图5.3.3  NR噪声评价曲线

图5.3.3  NR噪声评价曲线


图5.3.3  NR噪声评价曲线 


表5.3.3  电影院观众席背景噪声的声压级


表5.3.3  电影院观众席背景噪声的声压级


5.3.4 观众厅与放映机房之间隔墙应做隔声处理,中频(500~1000Hz)隔声量不宜小于45dB。

5.3.5 相邻观众厅之间隔声量为低频不应小于50dB,中高频不应小于60dB。

5.3.6 观众厅隔声门的隔声量不应小于35dB。设有声闸的空间应做吸声减噪处理。

5.3.7 设有空调系统或通风系统的观众厅,应采取防止厅与厅之间串音的措施。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宜远离观众厅。空调或通风系统均应采用消声降噪、隔振措施。


 


条文说明

 


5.3 噪声控制

5.3.3 观众厅噪声的评价。

NC噪声评价曲线(见图9)是美国1957年的噪声评价标准,后来已演变为ISO国际通用标准中的NR噪声评价曲线(见图10)。电影院的噪声评价理应也使用NR曲线评价,但是历来电影业所用的测量仪器,如DN60/RT60实时频谱分析仪,B/K4417(或4418)建筑声学分析仪,THX-R2频谱分析仪等都仍使用NC噪声评价曲线,有的仪器还能将测量值NC曲线自动打印出测试报告,所以如何改用NR曲线需要慎重考虑。为此,特将两种噪声评价曲线并列以资比较。从两图中可以看出两种曲线在低频时NR低于NC,到中频时渐趋接近,至高频中NR超过NC。电影院常用的NC25、NC30、NC35曲线在1000Hz时比NR曲线各高2dB,相差不是太悬殊。再看某影院用THX-R2频谱分析仪实测的测试报告(见图11),图中所示的该影厅的噪声频谱和NC25曲线,说明该厅的噪声水平小于NC25。为了改用NR曲线评价,特在该图上添加了NR25噪声评价曲线,而原噪声频谱正好落在NR25曲线上,说明该影厅的噪声水平也是符合NR25曲线的。因此,特在本规范修订中改用NR噪声评价曲线来评价电影院噪声水平,特此说明。


5.3.5 隔声量以影院等级划分没有必要,特别是含有多厅的电影院,相邻电影厅之间隔声量控制十分重要,本规范相邻电影厅的隔声量参照THX标准;门厅、休息厅与观众厅之间隔声量的数据是设定在门厅与休息厅内有80dB的噪声,在观众厅内的噪声评价曲线≤NR25;室外与观众厅之间隔声量的数据是设定在室外有85dB的噪声。


扬声器布置

5.4.1 银幕后电影还音扬声器应采用高、低分频的扬声器系统。系统中高频扬声器应为恒定指向性号筒扬声器,其水平指向性不宜小于90°,垂直指向性不宜小于40°。

5.4.2 扬声器的安装高度与倾斜角应以其高频扬声器的声辐射中心与声辐射轴线定位,声辐射中心宜置于银幕下沿高度的1/2~2/3处,声辐射轴线宜指向最后一排观众席距地面1.10~1.15m处。

5.4.3 扬声器及其支架应安装牢固,避免产生共振噪声。

5.4.4 立体声主声道扬声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银幕后宜设置3组或5组扬声器,扬声器的声辐射中心高度应一致;

      2 扬声器间距应相等,且有足够大的距离,两侧扬声器的边距不宜超过银幕边框。

5.4.5 立体环绕声扬声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扬声器应设置在观众厅的侧墙与后墙,可按两路(左、右)或四路(左、右、左后、右后)布置,配置数量宜根据扬声器的放声距离、功率要求与指向性来确定,配置后的扬声器应能进行合理的阻抗串并联分配;

      2 观众厅前区第一台扬声器的水平位置不宜超过第一排座席,前区扬声器与后区扬声器间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17m,扬声器间距应一致,并应配合声学装修设计;

      3 扬声器的安装高度,可以扬声器声辐射中心距地面高度为基准,根据观众厅的宽度,由下式计算:


式5.4.5


式中:H——扬声器声辐射中心距地面高度(m);

          W——观众厅的宽度(m)。

      4 侧墙扬声器的声辐射轴线宜垂直指向其对面侧边座席1.10~1.15m处,后墙扬声器的声辐射轴线宜垂直指向观众席前排距地面1.10~1.15m处。

5.4.6 次低频声道扬声器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在银幕后中路主声道扬声器任意一侧地面,并做减振处理;

      2 配置数量可根据扬声器的放声距离、功率要求来确定;

      3 多台扬声器宜集中放置在一处,充分利用扬声器的互耦效应。

5.4.7 观众厅的声压级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应大于6dB,最大值与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3dB。


 


条文说明

 


5.4 扬声器布置

5.4.1 对于一个符合基本要求的电影院,银幕后扬声器还音应具备两个条件:1)扬声器频率响应曲线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2)扬声器的频率响应应能在整个观众区内保持基本一致的程度。这就必须对所使用的扬声器提出一定的要求。

根据国际标准《电影录音控制室和室内影院B环电一声响应规范及测量》ISO2969:1987(E)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电影鉴定放映室声光技术条件》GY/T112—93中B环电一声响应要求,银幕后扬声器频率响应在40一12500Hz范围内,能符合这种规定要求的扬声器,最低要求应该是具有高、低音分频的二分频扬声器系统,对于要求更高的数字立体声电影还音,除了应采用二分频系统外,也可以使用三分频、四分频系统。

扬声器所发出的声音,在低频段,向各个方向的传播是均匀的,而在高频段,则随着频率的升高逐步集中在扬声器的正轴线方向上,偏离轴线越远,衰减越大,频率越高,偏轴衰减越大。为了克服扬声器的这一明显缺陷,有效地控制扬声器的水平与垂直辐射角度,保证扬声器对整个观众区均匀的声覆盖,均匀的频率响应,在本条款中特别强调提出应选用指向性恒定的高频号筒扬声器,而且规定:水平指向性不宜小于90°,垂直指向性不宜小于40°。

5.4.2 扬声器的安装高度与倾斜角直接影响到扬声器对观众厅的声覆盖是否均匀。在扬声器的声场中,声压级除了随着偏轴角度的增大而衰减外,还随着距离的增大而衰减,这就要求扬声器的辐射中心轴的方向必须对准观众厅内最远距离的座席,保证银幕后扬声器声音能最大限度地传到观众席最远位置。

因此选择合适的扬声器安放高度,控制好扬声器的辐射方向,保证距离的衰减与偏轴的衰减基本一致,就可以控制观众厅内的声场均匀度。本条款中所规定的观众席距地面1.15m处,是根据观众席上人耳距地的距离为1.15m而设定的。

图12示出距离衰减与偏轴衰减的计算关系。可以根据电影厅内的放声距离,观众席的起坡高度,进行详细计算。

5.4.3 扬声器的支架与箱体固定不牢,将会产生撞击声,金属声及其他共振噪声。直接影响电影还音质量,本条款提出此要求。

5.4.4 目前世界上实用的35mm电影立体声有三种,主要为Dolby、DTS与SDDS三种制式,并包括五种六声道或八声道立体声还音方式。


图12  银幕后扬声器安装高度与倾斜角


图12  银幕后扬声器安装高度与倾斜角


其中Dolby与DTS的四种还音方式影片在我国应用较多,SDDS八声道还音方式影片在我国应用较少。因此,在本款中对银幕后扬声器数量的设置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图13示出了典型的电影立体声扬声器在观众厅内的布置方式。


图13  观众厅内电影立体声扬声器布置方式


图13  观众厅内电影立体声扬声器布置方式


      1 置于银幕后三组(或五组)扬声器构成波阵面立体声重放系统使观众有明确的方位感,又能随画面的影像移动而感到声像移动,克服声像空洞现象,为保证银幕多组扬声器的声像一致,本条款规定,扬声器的声辐射中心高度应一致,间距相等。

      2 在电影立体声的声道中,观众对立体声的聆听感受,很大程度来自声像的相对位置,而这相对位置则取决于观众对来自前面不同方向声音的声程差的分辨,特别是要让远离银幕的观众能感受到银幕后各声道音响与影像画面移动的一致性,感受到银幕后各声道音响的方位感,最理想的方式是拉大左、右两侧扬声器距离,扩大声场的动态平衡区。鉴于此,本条款中提出扬声器的间距要足够大的距离,并以不超出银幕画面为宜。

5.4.5 环绕声扬声器与主扬声器系统构成波阵面型平面环绕立体声系统。环绕声扬声器系统的良好设计可配合主扬声器的声像定位,增强整个电影立体声信息的空间感、分布感和方位感。

      1 环绕声扬声器系统的声场设计应要求:在观众厅内有均匀的声波覆盖,要有足够的功率余量,这就需要根据观众厅的大小与所选取环绕声扬声器的灵敏度、额定功率、指向性特性等技术参数来计算环绕声扬声器的声场。环绕声扬声器的声场设计应按左(左后)、右(右后)二(四)路进行计算。当多台环绕声扬声器与功放输出连接时,必须注意多台环绕声扬声器并串后的最终阻抗是否能和功放的输出阻抗相匹配。环绕声扬声器并串后的最终阻抗应控制在4~16Ω。

      2 环绕声水平位置确定,应保证主扬声器声场对环绕声声场的“优先效应”。一般考虑以下两个条件:①与银幕要有一定距离,避免前区扬声器产生“环绕声从前方发出”效应;②前区第一只扬声器与后墙扬声器间距的声延迟,应尽量控制在“优先效应”所规定的时域内,以便于在整个环绕声声场中,主扬声器声场“优先效应”的调整。鉴于“优先效应”,环绕声扬声器的前后位置如果超过17m,其前后声场的延时将超过50ms,这对主扬声器与环绕声扬声器的声场调整十分不利。因此在本条款中规定:观众厅前区第一台扬声器的水平位置不宜超过第一排座席,前区扬声器与后区扬声器间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17m。

      3 环绕声扬声器的安装高度应选取适当,通常较高的扬声器安装位置有利于扩大立体声聆听范围,而且易于形成空间感。

本条款中所给出的计算公式,是根据对国内近百个电影厅的计算,并结合THX推荐的环绕声扬声器高度计算公式而总结出的。

      4 有了环绕声扬声器的安装高度,控制好扬声器的垂直辐射角,对于创造均匀的环绕声扬声器声场非常重要,控制原则为:扬声器中心轴对准的方向必须是距其最远距离的观众席,而观众席上人耳距地的距离为1.15m。扬声器的倾斜角的确定,可以利用扬声器的距离衰减差值(符合1/r2定律)和偏轴衰减差值(指向特性)相互补偿获得。通常侧墙扬声器对称悬挂,只要安装高度符合规范中的公式要求,其倾斜角度曰值计算也十分方便(见图14):


θ=tan-1(H/W)


对于悬挂在观众厅后墙上的扬声器,其倾斜角度也可以按上式进行计算。


5.4.6 次低频扬声器担负20~200Hz频段还音,由于人耳听觉特性对低频特别不灵敏,低频扬声器的效率又十分低,设计中应充分考虑。

      1 扬声器在低频段无方向性,因此对次低频扬声器的安放位置要求并不十分严格,放在银幕后任意一个位置都可以,但是,为了避免由于对称安装而引起的房间驻波激发,本条款特别说明将次低频扬声器置于银幕后中路主声道扬声器任意一侧地面,以构成不对称的放置方法。有条件时也可利用障板固定连接,以使低频幅声能尽可能地向前辐射,减少声波的后辐射,造成不必要的声能损失。扬声器直接放在地面,利用地面反射声加强次低频的辐射声能。

      2 次低频扬声器系统的声场设计主要应根据观众厅的大小、对低频效果声的要求与所选取扬声器的低频灵敏度、额定功率等技术参数来进行综合计算,必要时,必须增加扬声器与功率放大器数量,将二台、四台甚至八台扬声器组合在一块,用对应数台功放分别驱动,从而实现交叉互耦效应,成倍地提高系统效率。



防火

6.1.1 电影院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6.1.2 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6.1.3 观众厅内座席台阶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

6.1.4 观众厅、声闸和疏散通道内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材料不应低于B1级。各种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中的有关规定。

6.1.5 观众厅吊顶内吸声、隔热、保温材料与检修马道应采用A级材料。

6.1.6 银幕架、扬声器支架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银幕和所有幕帘材料不应低于B1级。

6.1.7 放映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顶棚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级,墙面、地面材料不应低于Bl级。

6.1.8 电影院顶棚、墙面装饰采用的龙骨材料均应为A级材料。

6.1.9 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上观众厅和面积大于50m2的地下观众厅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6.1.10 放映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1.11 电影院内吸烟室的室内装修顶棚应采用A级材料,地面和墙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材料,并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机械排风设施。

6.1.12 电影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总管及穿越防火分区的送回风管道在防火墙两侧应设防火阀:风管、消声设备及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6.1.13 室内消火栓宜设在门厅、休息厅、观众厅主要出入口和楼梯间附近以及放映机房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布置消火栓时,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6.1.14 电影院建筑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1.15 电影院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系统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中的有关规定设计系统及水量。


 


条文说明

 


6.1 防火

6.1.1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以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对电影院建筑防火设计的一般性要求作了规定,设计过程中必须遵循。

本规范是电影院建筑设计的专用性规范,体现了电影院建筑特有的防火要求,是电影院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过程中必须遵循。

6.1.2 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防火分区的设计要求。

随着电影院的市场化和技术发展,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的情况会越来越多。本条强调建在综合建筑内的电影院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有利于限制火势蔓延、减少损失,同时便于平时使用管理,以节省投资。

6.1.3 在改建和扩建的电影院中,观众厅视线升起要调整座席台阶的高度。许多座席台阶采用木质,极易引起火灾。本条规定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6.1.4 关于观众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各防火规范都有规定,当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室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选择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有关规定。

6.1.5 电影院观众厅吊顶内的吸声、隔声材料一般是微孔材料或松散材料,位置在两个地方,一是在屋面板(或楼面板)下,一是放在吊顶上,吊顶是灯具、风管线路交错的地方,闷顶内容易起火。另外,吊顶内设备均须经常检修,为了避免火灾,作此条规定。

6.1.6 银幕架、扬声器支架均是观众厅重要设备承重构件,通常采用型钢结构,为了避免火灾严禁使用木质结构。银幕从材料上分为:布质银幕、白色涂料、银幕、塑料幕、玻珠银幕、金属幕等。另外,银幕前的大幕帘和沿幕,以及遮光门帘均以织物为主,极易燃烧,故作此条规定。

6.1.8 为了保障电影院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提出本条规定。

6.1.9 大多火灾案例表明,绝大部分的人员死亡是由于吸入有毒气体和窒息死亡的,观众厅属于无窗房间,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提出只要大于100m2的地上观众厅和面积大于50m2的地下观众厅均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关于排烟量,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第8.4.2条中庭的排烟量计算方法,考虑到观众厅净高比中庭低,人员密集,且由于有座椅的障碍,火灾时人员疏散较困难。因此建议观众厅以13次/h换气标准计算,或90m3/(m2·h)换气标准计算,两者取其大者。

6.1.12 放映时观众厅人数较多,本条是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疏散

6.2.1 电影院建筑应合理组织交通路线,并应均匀布置安全出口、内部和外部的通道,分区应明确、路线应短捷合理,进出场人流应避免交叉和逆流。

6.2.2 观众厅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在紧靠门口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疏散门应为自动推闩式外开门,严禁采用推拉门、卷帘门、折叠门、转门等。

6.2.3 观众厅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门的净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且不应小于0.90m。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2.4 观众厅外的疏散走道、出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影院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2 穿越休息厅或门厅时,厅内存衣、小卖部等活动陈设物的布置不应影响疏散的通畅;2m高度内应无突出物、悬挂物;

      3 当疏散走道有高差变化时宜做成坡道;当设置台阶时应有明显标志、采光或照明;

      4 疏散走道室内坡道不应大于1:8,并应有防滑措施;为残疾人设置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5 电影院疏散走道的防排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6.2.5 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有候场需要的门厅,门厅内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应作为疏散楼梯;

      2 疏散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0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20m;

      3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踏步上下两级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

      4 室外疏散梯净宽不应小于1.10m;下行人流不应妨碍地面人流。

6.2.6 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中的有关规定。

6.2.7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间纵向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0m;

      2 边走道净宽不应小于0.8m;

      3 横向走道除排距尺寸以外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0m。


 


条文说明

 


6.2 疏散

6.2.1 本条提出电影院建筑设计时应合理组织交通线路,均匀布置疏散出口、内部和外部通道,使分区明确,线路便捷,既是满足电影院建筑日常使用的基本要求,也是在火灾和非正常情况下,满足人员疏散需要的必备条件。

6.2.2 本条主要是对观众厅疏散门设计提出的要求,为保证人员疏散路线快捷、畅通,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制定的。

为防范偷盗事件的发生,疏散门常上了门锁,一旦火灾发生,门打不开,由此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国内已发生过火灾时由此原因造成人员大量死亡的案例,是我们应汲取的教训。为此强调疏散外门应设自动推闩式门锁。此锁的特点是人体接触门扇,触动门闩,门被打开,但从外面无法开启,使用方便又有很高的安全性。在实践中,通常一个观众厅两道疏散门,一道为出场门,一道为进场门。出场门上作推闩式门锁,门外无把手,人出去就进不来;进场门口通常有管理人员值班,可以没有锁,若带锁应是推闩式门锁,门外还要有把手。因此,门若有锁,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6.2.3 本条疏散门数目和宽度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疏散门必须为甲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这一条很重要。电影院观众厅之间的防火问题,首先是将观众厅与观众厅之间分隔开来,避免相互影响。使观众厅与观众厅形成独立的防火间隔,另外,要求出入场门均为甲级防火门。甲级防火门主要是指设置在观众厅隔墙上的门。

6.2.4 本条规定观众厅外的疏散走道、出口的设计要求:

      1 本条提出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统一,观众厅座位数为每层观众厅的总合人数。

      2 本条提出为了保证人员在观众厅外,穿越休息厅或其他房间时的走道疏散通畅,厅内的陈设物不能使疏散路线被中断。

      3 疏散通道上有高差变化时,为了便于快速通行,提倡设置坡道,当受限制时,不能设坡道而设台阶时,必须有明显标示和采光照明,大台阶应有护栏,避免出现意外。

      4 疏散通道设计时应尽量在统一标高上,若有高差变化,室内坡道不应大于1:8,这是人员行走可以忍受的最大坡度。

6.2.5 本条对疏散楼梯的设计要求:

      1 本条的目的在于说明电影院内门厅和休息厅使用开敞的主楼梯或者自动扶梯旁边设置的配套楼梯,由于楼梯四周不封闭,在火灾情况下无法保证安全疏散。

      2 这是对楼梯设计的基本要求,楼梯平台宽度与楼梯宽度相同,并且规定最小宽度为1.20m,应满足两股人流同时通过。

      3 扇形踏步的楼梯设计中有时选用,须按规范规定的要求设计,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不易摔倒。

      4 有时在影院设计时做室外疏散楼梯,应满足楼梯净宽度不小于1.10m,同时不应影响地面通行人流。

6.2.6 本条是火灾情况下对人员疏散起到重要指示作用的措施,有利于提高走道的通行能力,使人员尽快脱离危险地域。

6.2.7 本条的“走道宽度符合计算”是指观众厅走道按每百人平坡为0.65m,台阶为0.75m,分别计算走道宽度。


给水排水

7.1.1 电影院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7.1.2 放映机房、小卖部以及多种经营用房宜根据使用要求设置给水排水设施。

7.1.3 观众厅宜设置消防排水设施。

7.1.4 电影院用水定额、给水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7.1 给水排水

7.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对给排水系统选择、用水量、水压都已有规定。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7.2.1 特级、甲级电影院应设空气调节;乙级电影院宜设空气调节,无空气调节时应设机械通风;丙级电影院应设机械通风。

7.2.2 电影院主要用房空调采暖的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暖地区冬季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7.2.2-1的规定。


表7.2.2-1  采暖室内设计参数


表7.2.2-1  采暖室内设计参数


      2 观众厅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7.2.2-2的规定。


表7.2.2-2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表7.2.2-2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7.2.3 不同等级电影院的观众厅最小新风量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表7.2.3  电影院的观众厅最小新风量   


表7.2.3  电影院的观众厅最小新风量  


7.2.4 观众厅内人体散热、散湿量可按表7.2.4选用。


表7.2.4  观众厅内人体散热、散湿量 


表7.2.4  观众厅内人体散热、散湿量


7.2.5 放映机房的空调系统不应回风。

7.2.6 放映机房的通风和带有新风的空气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观众厅设空气调节的电影院,其放映机房亦宜设空气调节;

      2 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均应保持负压,其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5次/h;

      3 电影放映机的排风量可采用表7.2.6的数值。


表7.2.6  电影放映机的排风量


表7.2.6  电影放映机的排风量


7.2.7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按具体条件确定,并应符合规定:

      1 单风机空气调节系统应考虑排风出路;不同季节进排风口气流方向需转换时,应考虑足够的进风面积;排风口位置的设置不应影响周围环境;

      2 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考虑过渡季节不进行热湿处理,仅作机械通风系统使用时的需要;

      3 观众厅应进行气流组织设计,布置风口时,应避免气流短路或形成死角;

      4 采用自然通风时,应以热压进行自然通风计算,计算时不考虑风压作用。

7.2.8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安全、卫生规定:

      1 制冷系统不应采用氨作制冷剂;

      2 地下风道应采取防潮、防尘的技术措施,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采用地下风道;

      3 观众用厕所应设机械通风。

7.2.9 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消声减噪措施,应使通过风口传入观众厅的噪声比厅内允许噪声低5dB。

7.2.10 通风、空气调节和冷冻机房与观众厅紧邻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其隔声及减振能力应使传到观众厅的噪声比厅内允许噪声低5dB。


 


条文说明

 


7.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7.2.1 本条对乙级电影院的空气调节,可根据不同地区气候条件和经济条件区别对待。炎热地区,推荐设空气调节,但不硬性规定必须设置;非炎热地区,标准可低些,有条件可以设空气调节,资金紧张也可设机械通风。丙级电影院规定应设机械通风。

7.2.2 冬季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及夏季室内空调计算参数给出的范围较大,设计时可根据电影院的等级和经济条件确定,根据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原标准偏低,此次修订标准适当提高。天然冷源包括地道风、地下水、山涧水等。本条规定室温低于30℃,是考虑我国不少地区地下水温度较低,用天然冷源完全有可能低于此值。这里只规定上限温度,使室温允许值范围更大,设计时灵活性也更大。上海市电影发行公司颁布的《上海市新建(改建)影院(包括兼映剧场)验收办法》中规定:“有空调设备的单位,在夏季室内温度达30℃时必须使用”。所以本条取30℃为上限温度。

7.2.3 无论是工业建筑还是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新风量都应根据室内的卫生要求、人员的活动和工作性质,以及在室内的停留时间等因素确定。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民用建筑主要是对CO2的浓度要求(可吸入颗粒物的要求可通过过滤措施达到)。

国家标准《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规定,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的新风量标准为:≥20m3/(h·P),《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规定最小新风量标准为10~15m3/(h·P)。室内稳定状态下的CO2允许浓度应小于0.25%[我国人体散发的C02量可按每人每小时0.02m3/(人·h)计算]。

由于新风量的大小不仅与能耗、初投资和运行费用有关,而且关系到保证人员健康,本规范汇总了国内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数据,并综合考虑了众多因素,也考虑了我国中小城市的实际情况,故本次修订按不同等级分别规定。

7.2.4 本条人体散热散湿量,参阅《冷冻与空调》1983年第5期中“人体散热散湿量”一文。本条表中所列数据,已考虑群集系数,使用时不再分男、女、老、少计算。

7.2.5 本条考虑放映机房内放映机工作时散发毒气,宜排至建筑物外,因此空气调节不允许回风,以免影响整个系统,并保持负压,使其不散发进入其他部分。排风次数是根据毒气的散发量确定的。放映机的排风量根据灯的性质和种类按厂家提供的数据确定,一般不小于15次/h。

7.2.6 本条考虑观众厅设空气调节,则等级和要求较高,因此放映机房亦相应设带新风的空气调节。

7.2.7 观众厅的送风方式。

本条主要的目的是要求空调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合理的气流组织,以使整个观众厅的温湿度大致相同,避免产生冷热不均的现象,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规定在过渡季节,空调系统不做除湿处理,可做机械通风系统使用。

7.2.8 1 氨制冷剂的缺点是毒性大(B2级),对人体有害,且对食品有污染作用,为安全起见,不应采用。

         3 本条强调卫生、环保。放映前后厕所人员较多,为保证污秽气体迅速排走,强调设置机械通风。

7.2.9 本条参照前苏联《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第3.15条编写。

7.2.10 本条参照《民用建筑采暖通风设计技术措施》第5.56条编写。


电气

7.3.1 电影院用电负荷和供电系统电压偏移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特级电影院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级电影院(不包括空气调节设备用电)、乙级特大型电影院的消防用电,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的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其余均应为三级负荷;

      2 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的蓄电池作备用电源;

      3 对于特级和甲级电影院供电系统,其照明和电力的电压偏移均应为士5%。

7.3.2 疏散应急照明中疏散通道上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观众厅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室、配电室以及其他设备用房的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的照度。电影院其他房间的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7.3.3 乙级及乙级以上电影院观众厅照明宜平滑或分档调节明暗。

7.3.4 乙级及乙级以上电影院应设踏步灯或座位排号灯,其供电电压应为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7.3.5 观众厅及放映机房等处墙面及吊顶内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阻燃型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绝缘电缆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

7.3.6 放映机房专用工艺电源应按照放映设备及配套的音响设备确定。

7.3.7 放映机房、保安监控设备用房及其他弱电系统控制机房内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7.3.8 电影院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中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7.3 电气

7.3.1 作为人员密集的场所,从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考虑延长了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

对照明设备、电力设备包括工艺用电设备实际端电压的规定。此规定是为了避免电压偏差过大对设备使用工作运行状态、使用寿命和能耗的不利影响。

7.3.2 作为整个建筑物安全运行的动力设备机房、消防设备机房在发生火灾事故时仍应继续工作。作为人员密集的场所,从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考虑,并参照国内其他规范的规定。

7.3.8 电影还声的设备外壳接地属于屏蔽接地,其功能在于将干扰源产生的电场限制在设备金属屏蔽层内部,并将感应所产生的电荷传入大地。电影院接地技术要求及措施应符合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