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统设计流量
7.1.1 水雾喷头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7.1.1
式中:q——水雾喷头的流量(L/min);
P——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K——水雾喷头的流量系数,取值由喷头制造商提供。
7.1.2 保护对象所需水雾喷头的计算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7.1.2
式中:N——保护对象所需水雾喷头的计算数量(只);
S——保护对象的保护面积(㎡);
W——保护对象的设计供给强度[L/(min•㎡)]。
7.1.3 系统的计算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7.1.3
式中:Qj——系统的计算流量(L/s);
n——系统启动后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的数量(只);
qi——水雾喷头的实际流量(L/min),应按水雾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计算。
7.1.4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7.1.4
式中:Qs——系统的设计流量(L/s);
k——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5。
条文说明
7.1 系统设计流量
7.1.1 本条所提供的计算公式为通用算式。不同型号的水雾喷头具有不同K值。设计时按喷头制造商给出的K值计算水雾喷头的流量。
7.1.2 本条规定了确定水雾喷头用量的计算公式,水雾喷头的流量q按公式(7.1.1)计算,水雾喷头工作压力取值按防护目的和水雾喷头特性确定。
7.1.3 本条规定了水喷雾灭火系统计算流量的要求。
当保护对象发生火灾时,水喷雾灭火系统通过水雾喷头实施喷雾灭火或防护冷却。因此,本规范规定系统的计算流量按系统启动后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流量之和确定,而不是按保护对象的保护面积和设计供给强度的乘积确定。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计算流量,要从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开始,沿程按同时喷雾的每个水雾喷头实际工作压力逐个计算其流量,然后累计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总流量,将其确定为系统流量。
7.1.4 为保证系统喷洒强度及喷洒时间,设计流量需考虑一定的安全裕量。
管道水力计算
7.2.1 当系统管道采用普通钢管或镀锌钢管时,其沿程水头损失应按公式(7.2.1-1)计算;当采用不锈钢管或铜管时,可按公式(7.2.1-2)计算。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5m/s。
7.2.1-1
式中:i——管道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MPa/m);
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dj——管道的计算内径(m)。
7.2.1-2
式中:i——管道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kPa/m);
qg——管道内的水流量(m³/s);
Ch——海澄-威廉系数,铜管、不锈钢管取130。
7.2.2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
7.2.3 雨淋报警阀的局部水头损失应按0.08MPa计算。
7.2.4 消防水泵的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给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7.2.4
式中:H——消防水泵的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给压力(MPa);
∑h——管道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的累计值(MPa);
P0——最不利点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hz——最不利点处水雾喷头与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系统水平供水引入管中心线之间的静压差(MPa)。
条文说明
7. 2 管道水力计算
7.2.1 本条规定了管道沿程损失的计算公式。其中式(7.2.1-1)为舍维列夫公式,该公式主要适用于旧铸铁管和旧钢管,式(7.2.1-2)为海澄-威廉公式。欧、美、日等国家或地区一般采用海澄-威廉公式,如英国BS503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规则》、美国NFPA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标准》、日本的《自动消防灭火设备规则》。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也采用该公式。
为便于比较两计算式计算结果之差异,将式(7.2.1-1)除以式(7.2.1-2)得:
式(7.2.1-1)
结合本规范规定,对管径为0.025m~0.2m,流速为2.5m/s~10m/s的情况,计算得:对于普通钢管,k1介于1.1292~1.8217之间;对于铜管和不锈钢管,k2介于1.8347 ~2.9600之间。
对于普通钢管和镀锌钢管,两个公式的计算结果相差不是很大,考虑到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管道为干式管道,且一般设置在室外,易受环境影响,普通钢管和镀锌钢管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锈蚀和破坏,进而会增大沿程水头损失。因此,宜采用计算结果比较保守的式(7.2.1-1)计算。对于铜管和不锈钢管,式(7.2.1-1)的计算结果要远大于式(7.2.1-2),若此时还用式(7.2.1-1)进行计算,势必会造成浪费。而且,对于不锈钢管和铜管,在使用过程中,内壁粗糙度增大的情况并不十分明显。因此,宜用式(7.2.1-2)进行计算。
7.2.2 本条规定了水喷雾灭火系统管道局部水头损失的确定要求。本规范要求系统计算流量按同时喷雾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和流量计算,因此管道局部水头损失采用当量长度法较为合理。美、英、日等国规范均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
当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时,各管件的当最长度可参考表12。
表12 局部水头损失当量长度表(钢管管材系数C=120)(m)
表12 局部水头损失当量长度表(钢管管材系数C=120)(m)
7.2.4 本条规定了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时确定消防水泵扬程的要求和确定市政给水管网、工厂消防给水管网给水压力的要求。
当按式(7.2.4)计算时,Po的选取哥哥符合第3.1.3条的规定。
管道减压措施
7.3.1 圆缺型孔板的孔应位于管道底部,孔板前水平直管段的长度不应小于该段管道公称直径的2倍。
7.3.2 管道采用节流管时,节流管内水的流速不应大于20m/s,节流管长度不宜小于1.0m,公称直径宜根据管道的公称直径按表7.3.2确定。
表7.3.2 节流管的公称直径(mm)
表7.3.2 节流管的公称直径(mm)
7.3.3 圆形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2 孔口面积不应小于设置管段截面积的30%,且孔板的孔径不应小于20mm;
3 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7.3.4 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7.3.4
式中:Hk——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10-2MPa);
Vk——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ɛ——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7.3.5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7.3.5
式中:Hg——节流管的水头损失(10-2Mpa);
ζ——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Vg——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m/s);
dg——节流管的计算内径(m);
L——节流管的长度(m)。
7.3.6 减压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减压阀的额定工作压力应满足系统工作压力要求;
2 入口前应设置过滤器;
3 当连接两个及两个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4 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条文说明
7.3 管道减压措施
7.3.1 圆缺型减压孔板按下式计算:
7.3.1
计算步骤为:先按上式算X值,由X值查表13得n;根据n=h/Do求出h(圆缺高度);由n在表13中查出a,在表14中查出m,代入下式进行验算:
表13 流量系数及函数X与圆缺孔板相对高度的关系
表13 流量系数及函数X与圆缺孔板相对高度的关系
表13 流量系数及函数X与圆缺孔板相对高度的关系
表14 圆缺相对高度与圆缺截面比的关系
表14 圆缺相对高度与圆缺截面比的关系
7.3.2 节流管如图4所示,设置在水平管段上,节流管管径可比干管管径缩小1号~3号规格。图4中要求L1=D1,L3=D3
图4 节流管示意图
图4 节流管示意图
7.3.3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相关规定和制订。
7.3.4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相关规定制订。对于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可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7.3.4
表15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表15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7.3.5 式(7.3.5)中的ζ为节流管渐缩管和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渐缩管和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分别见表16和表17,两个表均摘自《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第1册 基础数据》(第2版,2002年),局部阻力系数ζ可由渐缩角α、渐扩角β及管径比D3/D2(见图4),通过查表16和表17得到。如当节流管直径为上、下游管段直径的1/2时,通过计算可得渐缩角和渐扩角为27°,取30°,管径比为2,查表得渐缩管和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分别为0.24和0.46,因此ζ为0.7。
表16 渐缩管局部阻力系数表
表16 渐缩管局部阻力系数表
表17 渐扩管局部阻力系数表
表17 渐扩管局部阻力系数表
7.3.6 本条提出了系统中设置减压阀的规定。
为了防止堵塞,要求减压阀入口前设过泌器,由于水喷雾灭火系统中在雨淋报警阀前的入口管道上要求安装过滤器,因此,当减压阀和雨淋报警阀距离较近时,两者可合用一个过滤器。
与并联安装的报警阀连接的减压阀,为检修时不关停系统,要求设有备用的减压阀(见图5)。
图5 减压阀安装示意图
图5 减压阀安装示意图
为有利于减压阀稳定正常工作,当垂直安装时,宜按水流方向向下安装。
一般规定
8.1.1 系统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
8.1.2 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并应进行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填写记录,检查结果应合格。
8.1.3 系统的施工应按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技术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
8.1.4 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 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2 主要组件的安装及使用说明书;
3 消防泵、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沟糟式管接件、水雾喷头等系统组件应具备符合相关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4 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管材及管件等部件和材料应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
8.1.5 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单位已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有记录;
2 系统组件、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 与施工有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孔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4 场地、道路、水、电等临时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8.1.6 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应按本规范第8.2节的规定对系统组件、材料等进行进场检验,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使用或安装;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表D.0.7记录。
8.1.7 系统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应进行系统调试。当系统需与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联动时,应联合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条文说明
8.1 一般规定
8.1.1 本条规定了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中的一个分部工程,并划分了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这为施工过程检查和验收提供了方便。
8.1.2 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单位要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本条对系统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较全面的要求。系统的质量控制应为全过程控制。
系统施工单位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这里不仅包括材料和系统组件的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各道工序间的交接检验以及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还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
8.1.3 经批准的施工图和技术文件已经过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查批准,它是施工的基本技术依据,要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要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并出具变更文件。另外,施工需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这样才能保证系统的施工质量。
8.1.4 本条规定了系统施工前需要具备的技术资料。
要保证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使系统能正确安装、可靠运行,正确的设计、合理的施工、合格的产品是必要的条件。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是正确设计的体现,是施工单位的施工依据,它规定了灭火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设计依据和材料组件以及对施工的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因此,它是必备的首要条件。
主要组件的使用说明书是制造厂根据其产品的特点、型号、技术性能参数编制的供设计、安装和维护人员使用的技术说明,主要包括产品的结构、技术参数、安装要求、维护方法与要求。因此,这些资料不仅可以帮助设计单位正确选型,也便于监理单位监督检查,而且是施工单位把握设备特点,正确安装所必需的。
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是保证系统所采用的组件和材料质量符合要求的可靠技术证明文件。对于实行3C认证的产品,需要提供3C认证证明;对于未实行3C认证的产品,需要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检验报告与合格证;对于沟槽式管接件,还得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干烧试验报告。另外,对于系统供水控制阀采用的电动阀和气动阀。需要提供省一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8.1.5 本条对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施工所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了规定,以保证系统的施工质量和进度。
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单位更深刻地了解设计意图,尤其是关键部位,施工难度比较大的部位,隐蔽工程以及施工程序、技术要求、做法、检查标准等都要向施工单位交代清楚,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前对系统组件、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查验,看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这样才能满足施工及施工进度的要求。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施工与土建密切相关,有些组件要求打基础,管道的支、吊架需要下预埋件,管道岩穿过防火堤、楼板、防火墙,需要预留孔,这些部位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系统的施工质量。因此,在系统的组件、管道安装前,应检查基础、预埋件和预留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场地、道路、水、电也是施工的前提保证,它直接影响施工进度。因此,施工队伍进场前要满足施工要求。
8.1.6 本条规定了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
一是用于系统的组件和材料的进场检验和重要材料的复验;二是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控制;三是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强调了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要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要进行中间交接检验。使各工序间和各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四是施工单位和监现单位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检查,五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隐蔽工
程在隐蔽前进行验收。
8.1.7 系统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系统调试。测试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
进场检验
8.2.1 系统组件、材料进场抽样检验应按本规范表D.0. 1 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8.2.2 管材及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8.2.3 管材及管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且不应有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2 螺纹表面应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3 垫片应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先折皱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2.4 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按件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件。
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8.2.5 消防泵组、雨淋报警阀、气动控制阀、电动控制阀、沟槽式管接件、阀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压力表、管道过滤器、水雾喷头、水泵接合器等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 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应完好;
3 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应无锈蚀;
4 所有外露接口应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应良好;
5 铭牌标记应清晰、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2.6 消防泵组、雨淋报警阀、气动控制阀、电动控制阀、沟槽式管接件、阀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压力表、管道过滤器、水雾喷头、水泵接合器等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组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是否与相关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设计要求相符。
8.2.7 消防泵盘车应灵活,无阻滞和异常声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手动检查。
8.2.8 阀门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
2 控制阀的明显部位应有标明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3 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4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
8.2.9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1倍。
2 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和阀瓣密封面应无渗漏;
3 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少于表8.2.9的规定;
表8.2.9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表8.2.9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4 试验合格的阀门应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密封面应涂防锈油,同时应关闭阀门,封闭出入口,作出明显的标记,并应按本规范表D.0.2记录。
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主管道上的隔断阀门应全部试验。
检查方法:采用阀门试压装置进行试验。
8.2.10 系统组件和材料在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8.2.11 进场抽样检查中有一件不合格,应加倍抽样;若仍不合格,则应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条文说明
8.2 进场检验
8.2.1 材料和系统组件进场检验是施工过程检查的一部分,也是质量控制的内容,检验结果应按本规范表D.0.1记录。水喷雾灭火系统验收时,表D.0.1作为质量控制核查资料之一提供给验收单位审查,也是存档资料之一,为日后查对提供了方便。
8.2.2 本条规定管材及管件进场时要具备的有效证明文件。管材需要提供相应规格的质量合格证、性能及材质检验报告。管件则需提供相应制造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其中包括材质和水压强度试验等内容。
8.2.3 本条规定了管材及管件进场时外观检查的要求。因为管材及管件(即弯头、三通、异径接头、法兰、盲板、补偿器、紧固件、垫片等)也是系统的组成部分,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系统的施工质量。目前制造厂家很多,质量不尽相同,为避免劣质产品应用到系统上,所以进场时进行外观检查,以保证材料质量。其检查内容和要求要符合本条各款的规定。
8.2.4 本条规定了管材及管件进场检验时检测内容及要求,并给出了检测时的抽查数量,其目的是保证材料的质量。
8.2.5 在水喷雾灭火系统上应用的这些组件,在从制造厂搬运到施工现场过程中,要经过装车、运输、卸车和搬运、储存等环节,有的露天存放,受环境的影响,在这期间,就有可能会因意外原因对这些组件造成损伤或锈蚀。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需要对这些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要符合本条各款的要求。
8.2.6 消防泵、雨淋报警阀、气动阀、电动阀、阀门、水力警铃等都是系统的关键组件。它们的合格与否,直接影响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效果。因此,进场时对系统级件一定要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看其规格、型号、性能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对于电动控制阀和气动控制阀,其有效证明文件为省一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8.2.7 此条规定的目的是对消防泵进行盘车检查,看其是否转动灵活。
8.2.8 本条对控制阀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作了要求。为保证阀门及配件的安装质量,使用前必须按照标准逐一检查,除检查其配套齐全和合格证明材料外,还需进行渗漏试验,以保证安装后的基本性能。
8.2.9 本条对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提出了具体要求。
水喷雾灭火系统对阀门的质量要求较高,如阀门渗漏将影响系统的压力,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为保证系统的施工质量,需要对阀门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其内容和要求按本条各款执行,并依本规范表D.0.2记录,旦作为资料移交存档。
8.2.10 本条规定了系统组件需要复验的条件及要求。复验时,具体检测内容按设计要求和疑点而定。
8.2.11 本条规定了材料和系统组件进场抽样检查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条件。即有一件不合格时,加倍抽查;若仍有不合格的,则判定此批产品不合格。这是产品抽样的例行做法。
安装
8.3.1 系统的下列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规定。
1 管道的加工、焊接、安装;
2 管道的检验、试压、冲洗、防腐;
3 支、吊架的焊接、安装;
4 阀门的安装。
8.3.2 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部分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规定。
8.3.3 系统的施工应按本规范表D.0.3~表D.0.7记录。
8.3.4 消防泵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泵组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规定。
2 消防泵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3 消防泵与相关管道连接时,应以消防泵的法兰端面为基准进行测量和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直观检查。
4 消防泵进水管吸水口处设置滤网时,滤网架应安装牢固,滤网应便于清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5 当消防泵采用柴油机驱动时,柴油机冷却器的泄水管应通向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3.5 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规范及图纸核查是否符合要求。
2 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的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8.3.6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直观检查。
2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和直观检查。
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压力控制仪表等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核查。
4 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规范及图纸核查是否符合要求。
8.3.7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其他消防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区别的永久性固定标志,并有分区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 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应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3 组装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其使用安装说明书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3.8 雨淋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淋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雨淋报警阀,再进行雨淋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雨淋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雨淋报警阀组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系统试压、冲洗记录表,直观检查和尺量检查。
2 水源控制阀的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3 雨淋报警阀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核查和开启阀门检查。
4 在雨淋报警阀的水源一侧应安装压力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3.9 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3.10 压力开关应坚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压力开关的引出线应用防水套管'锁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3.11 水力警铃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响度应不小于70dB(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开启阀门放水,水力警铃启动后用声级计测量声强。
8.3.12 节流管和减压板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核查和尺量检查。
8.3.13 减压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减压阀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 减压阀的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阀外控制管路及导向阀各连接件不应有松动,减压阀的外观应无机械损伤,阀内应无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核查和手扳检查。
3 减压阀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4 应在减压阀进水侧安装过滤器,并宜在其前后安装控制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5 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阀盖应向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6 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当水平安装时,单呼吸孔减压阀的孔口应向下,双呼吸孔减压阀的孔口应呈水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7 安装自身不带压力表的减压阀时,应在其前后相邻部位安装压力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3.14 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5%,且不得少于1 条。
检查方法:用水平仪检查。
2 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和直观检查。
3 埋地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埋地管道的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埋地管道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安装时不应损坏防腐层;
3)理地管道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腐处理;
4)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分层夯实,并应按本规范表D.0.7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4 管道支、吊架应安装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20%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尺量检查。
5 管道支、吊架与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与末端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0.5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6 管道安装前应分段进行清洗。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管道内部清洁,不得留有焊渣、焊瘤、氧化皮、杂质或其他异物。
7 同排管道法兰的间距应方便拆装,且不宜小于100mm。
8 管道穿过墙体、楼板处应使用套管;穿过墙体的套管长度不应小于该墙体的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楼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尺量检查。
9 管道焊接的坡口形式、加工方法和尺寸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1、《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2的规定,管道之间或与管接头之间的焊接应采用对口焊接。
10 管道采用沟糟式连接时,管道末端的沟槽尺寸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 沟槽式管接件》GB 5135.11的规定。
11 对于镀锌钢管,应在焊接后再镀锌,且不得对镀锌后的管道进行气割作业。
8.3.15 管道安装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宜采用清水进行,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 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
3 试验的测试点宜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
4 试验合格后,应按本规范表D.0.4记录。
检查数最: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8.3.16 管道试压合格后,宜用消水冲洗,冲洗合格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施工,并应按本规范表D.0.5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宜采用最大设计流量,流速不低于1.5m/s,以排出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8.3.17 地上管道应在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涂漆防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3.18 喷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吹扫合格后进行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检查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2 喷头应安装牢固、规整,安装时不得拆卸或损坏喷头上的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3 顶部设置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上部,室外安装坐标偏差不应大于20mm,室内安装坐标偏差不应大于10mm;标高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20mm,室内安装为±1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即支管两侧的分支管的始端及末端各1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4 侧向安装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体的侧面并应对准被保护物体,其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0mrn。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5 喷头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条文说明
8.3 安装
8.3.1 管道的加工、焊接、安装,管道的检验、试压、冲洗、防腐。支吊架的焊接、安装,阀门的安装等,在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中都作了具体规定,而本节仅对特殊安装要求作规定,其余的本规范不再规定。
8.3.2 水喷雾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部分的施工,在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中已有规定,本规范不再作规定。
8.3.3 本条强调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检查记录。
8.3.4 本条规定了消防泵组的安装要求:
1 泵的安装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中都作了具体规定,而本条仅对消防泵的安装作原则性规定,其余的本规范不再规定。
2 本款规定了消防泵要整体安装在基础上。消防泵的基础尺寸、位置、标高等均要符合设计规定,以保证合理安装及满足系统的工艺要求。
3 由于消防泵与动力源是以整体或分体的形式固定在底座上,且以底座水平面找平,那么与消防泵相关的管道安装,则要以消防泵的法兰端面为基准进行安装,这样才能保证安装质量。
4 当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供水设施不是封闭的或采用天然水源时,为避免固体杂质吸入进水管,堵塞底阀或进入泵体,吸水口处需设置滤网。滤网架要坚固可靠,并且滤网要便于清洗。
5 柴油机驱动的消防泵,冷却器的泄水管要通向排水管、排水沟、地漏等设施。其目的是将废水排到室外的排水设施,而不能直接排至泵房室内地面。
8.3.5 本条规定了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的安装要求:
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给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2 水池(箱)间的主要通道、四周的检修逍遥是保证维护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通道的宽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8.3.6 本条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稳压泵的安装要求作了规定。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作为一种提供压力水的设备在我国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和使用,特别是近十年来经过研究和改进,日趋成熟和完善。一般生产该类设备的厂家都是整体装配完毕,调试合格后再出厂。因此,在设备的安装过程中红,只要不发生碰撞且进水管、出水管、充气管的标高、管径等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质量是能够保证的。
稳压泵安装直接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8.3.7 消防水泵接合器主要是消防队在火灾发生时向系统补充水用的。设置固定标志及分区标志是为了在火灾时快速找到水泵接合器,及时准确补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条规定强调了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顺序,尤其重要的是止回阀的安装方向一定要保证水通过接合器进入系统。
8.3.8 雨淋报警阀是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关键组件之一,它在系统中起着启动系统、确保灭火用水畅通、发出报警信号的关键作用。过去不少工程在施工时出现报警阀与水源控制阀位置随意调换、报警阀方向与水源水流方向装反、辅助管道紊乱等情况,其结果使报警阀组不能工作、系统调试困难,使系统不能发挥作用。
在使用场所发生火灾后,雨淋报警阀需操作方便、开启顺利并保障操作者安全。过去有些场所安装手动装置时,对安装位置的问题未引起重视,随意安装。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后。由于操作不便或人员无法接近而不能及时顺利开启雨淋报警阀,结果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忘。因此,本规范规定雨淋报警阀手动装置安装要达到操作方便和火灾时操作人员能安全操作的要求。
8.3.9 控制阀要设置启闭标志,便于随时检查控制阀是否处于要求的启闭位置,以防意外。对安装在隐蔽处的控制阀。需在外部做指示其位置的标志,以便需要开、关此阀时,能及时准确地找出其位置,做应急操作。
8.3.10 压力开关安装时除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外,需防止随意拆装,以免影响其性能。其安装形式无论现场情况如何都要竖直安装在水力警铃水流通路的管道上,尽最靠近报警阀,以利于启动。为了防止压力开关的引出线进水,影响其性能,规定其引出线应用防水套管锁定。
8.3.11 水力警铃是多种灭火系统均需配备的通用组件。其安装总要求:保证系统启动后能及时发出设计要求的声强强度的声响报警,其报警能及时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发现,平时能够检测水力报警装置功能是否正常。
8.3.12 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是使水喷雾灭火系统某一局部水压符合规范要求而常采用的压力调节设施,其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
8.3.13 本条对减压阀的安装提出了要求:
1 减压阀的安装在系统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主要是为防止冲洗时对减压阀内部结构造成损伤,同时避免管道中杂物堵塞阀门,影响其功能。
2 本款对减压阀在安装前需要做的主要技术准备工作提出了要求,其目的是防止把不符合设计主要求和自身存在质量隐患的阀门安装在系统中,避免工程返工,消除隐患。
3 减压阀的性能要求水流方向是不能变的。比例式减压阀,如果水流方向改变了,则把减压变成了升压;可调式减压阀,如果水流方向反了,则不能工作,减压阀变成止回阀。因此,安装时要严格按减压阀指示的方向安装。
4 要求在减压阀进水侧安装过滤器,主要是防止管网中杂物流进减压阀内,堵塞减压阀先导阀通路,或者沉积于减压阀内的活动件上,影响其动作,造成减压阀失灵。减压阀前后安装控制阀,主要是便于维修和更换减压阀,在维修、更换减压阀时,减少系统排水时间和停水影响范围。
5 可调式减压阀的导阀、阀门前后压力表均在阀门阀盖一侧,为便于调试、检修和观察压力情况,安装时阀盖要朝上。
6 比例式减压阀的阀芯为柱体活塞式结构,工作时定位密封是靠阀芯外套的橡胶密封圈与阀体密封的。垂直安装时,阀芯与阀体密封接触面和受力较均匀,有利于确保其工作性能的可靠性和延长使用寿命。如水平安装,其阀芯与阀体由于重力的原因,易造成下部接触较紧,增加摩擦阻力,影响其减压效果和使用寿命。当水平安装时,单呼吸孔向下,双呼吸孔呈水平,主要是防止外界杂物堵塞呼吸孔,影响其性能。
7 安装压力表,主要是为了调试时能检查减压阀的减压效果,使用中可随时检查供水压力、减压阀减压后的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即减压阀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8.3.14 本条规定了管道的安装要求。
1 为了使管道放空,防止积水,避免在冬季冻裂阀门及管道,管道要有一定坡度,坡度、坡向要符合设计要求。
2 本款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立管的牢固性,使其在受外力作用和自身水流冲击时不至于损坏。
3 埋地管道不能铺设在冻土、瓦砾、松软的土质上,因此基础要进行处理,方法按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前按照设计的规定事先做好防腐,安装时不要损坏防腐层,以保证安装质量。埋地管道采用焊接时,一般在钢管的两端留出焊缝部位,入沟后进行焊接,焊缝部位要在试压合格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并严格检查,防止遗漏,避免因焊缝腐蚀造成管道的损坏。埋地管道在回填前需要进行工程验收,这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重要部分,可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合格后及时回填可使已验收合格的管道免遭不必要的返工,分层夯实则是为了保证运行后管道的施工质量。
4 管道支、吊架平整牢固才能保证立管的牢固性,本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管道的牢固性,使其在受外力和自身水力冲击时也不至于损伤。
5 本款规定主要是使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妨碍喷头喷射效果。
6 本款规定是为了使管道内部清洁,以防发生堵塞等现象。
7 本款规定是为了施工和维护方便。
8 本款指出的防火材料可采用防火堵料或防火包带等;管道穿过变形缝时可以采取下列保护措施,且空隙用防火材料封堵:
(1)在墙体两侧采用柔性连接。
(2)在管道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9 管道焊接需要符合相关焊接标准的规定。
10 沟槽管接件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11 本款规定是为了避免施工操作破坏镀锌层。
8.3.15 本条对管道的试压作了规定。管道安装完毕应按本条的规定进行试压。试压合格后,按本规范表D.0.4记录,且作为资料移交存档。
8.3.16 保持管内清洁,管道试压合格后要按照冲洗的方法、步骤用清水进行冲洗,冲洗合格后,不能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施工,且按本规范表D.0.5记录,并移交存档。
8.3.17 地上管道要在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涂漆防腐,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3.18 本条规定了喷头的安装要求。
1 喷头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切不可误装,而且喷头的安装要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因为喷头的孔径较小,若系统管道冲洗不干净,异物容易堵塞喷头,影响灭火效果。
2 喷头在安装时要牢固、调整,不能拆卸或损坏喷头上的附件,否则会影响使用。
3 顶部安装的喷头要安装在保护对象上部,其安装高度要严格按设计要求选行。本款给出了坐标及标高的允许偏差。
4 侧向安装的喷头要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侧面对准保护物体。本款给出了距离允许偏差,因为侧向喷洒要考虑水雾的射程,尤其是正偏查不要太大。
5 本款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喷头能正常喷洒,满足其设计要求。
调试
8.4.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和与系统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
8.4.2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第8.1.4条所列技术资料和本规范B、表C、表D.0.1~表D.0.5、表D.0.7等施工记录及调试必需的其他资料;
2 调试前应制订调试方案;
3 调试前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并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 调试前应将需要临时安装在系统上并经校验合格的仪器、仪表安装完毕,调试时所需的检查设备应准备齐全;
5 水源、动力源应满足系统调试要求,电气设备应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8.4.3 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源测试;
2 动力源和备用动力源切换试验;
3 消防水泵调试;
4 稳压泵调试;
5 雨淋报警阀、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的调试;
6 排水设施调试;
7 联动试验。
8.4.4 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的容积及储水量、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储水应有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核查和尺量检查。
2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并应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8.4.5 系统的主动力源和备用动力源进行切换试验时,主动力源和备用动力源及电气设备运行应正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以自动和手动方式各进行1次~2次试验。
8.4.6 消防水泵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秒表检查。
2 控制柜应进行空载和加载控制调试、控制柜应能按其设计功能正常动作和显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电压表、电流表和兆欧表等仪表通电检查。
8.4.7 稳压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4.8 雨淋报警阀调试宜利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报警阀应在15s之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报警阀调试时,应在60s之内启动,雨淋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时,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声强计测量检查,直观检查。
8.4.9 电动控制阀和气动控制阀自动开启时,开启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手动开启或关闭应灵活、无卡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秒表测量,手动启闭试验。
8.4.10 调试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能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8.4.11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相应的分区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及其他联动设备均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 采用传动管启动的系统,启动1只喷头,相应的分区雨淋报警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及其他联动设备均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3 系统的响应时间、工作压力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当为手动控制时,以手动方式进行1次~2次试验;当为自动控制时,以自动和手动方式各进行1次~2次试验,并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计量。
8.4.12 系统调试合格后,应按本规范表D.0.6填写调试检查记录,并应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
条文说明
8.4 调试
8.4.1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调试只有在整个系统已按照设计要求全部施工结束后,才可能全面、有效地进行各项目调试工作。与系统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合格,是水喷雾灭火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由于系统绝大部分是采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的形式,因此,必须先把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才能与水喷雾灭火系统进行连锁试验,以验证系统的可靠程度和系统各部分是否协调。另外,水喷雾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施工、调试单位有可能不是同一个单位,即使是同一个单位也可能是不同专业的人员,明确调试前后顺序有利于协调工作,也有利于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作了本条规定。与系统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联动控制设备的调试要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有关规定执行。
8.4.2 本条规定了系统调试的前提条件。
1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调试是保证系统能正常工作的重要步骤,完成该项工作的重要条件是调试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要完整,方能使调试人员确认所采用的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按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要求施工,安装质量如何,便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保证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系统调试是一项专业技术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调试前需要制订调试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批准。另外,要做好调试人员的组织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并按照预先制订的调试方案和调试程序进行,这是保证系统调试成功的关键条件之一。
3 本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系统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调试前安装好经校验合格的仪器、仪表是调试的基本要求。
5 水源、动力源是测试的基本保证。水源由水池、水罐或天然水源提供,无论哪种方式供水,其容量都要符合设计要求,测试时可先满足调试需要的用量。动力源主要是电源和备用动力,它们都需要满足设计要求,并运转正常。
8.4.3 系统调试内容是根据系统正常工作条件、关键组件性能、系统性能等来确定的。本条规定系统调试的内容:水源的充足可靠与否,直接影响系统灭火功能;动力源和备用动力源能否可靠切换,关系到系统运行的可靠性;消防水泵对临时高压管网来讲,是扑灭火灾时的主要供水设施;稳压泵的功能是使系统能保持准工作状态时的正常水压;报警阀、电动阀、气动阀为系统的关键组成部件,其动作的准确、灵敏与否,直接关系到灭火的成功率;排水装置是保证系统运行和进行试验时不致产生水害的设施;联动试验实为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锁动作试验,它可反映出系统各组成部件之间是否协调和配套。
8.4.4 本条对水源测试作了规定。
1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为系统常用储水设施,其容积、储水量及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需做全面核实。
2 消防水泵接合器是系统在火灾时供水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保证供给消防用水时的临时供水设施。特别是在室内消防水泵的电源遭到破坏或被保护建筑物已形成大面积火灾,灭火用水不足时,其作用更显得突出。故需要通过试验来验证消防水泵按合器的供水能力。
8.4.5 本条规定的目的就是保证系统动力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动力源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没有可靠的动力源,灭火系统就不能正常工作。当动力源停止或发生故障时,备用动力要能立即启用。
8.4.6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中有关消防泵组的性能要求制订。消防泵启动时间是指从发出启动指令到泵达到额定工作状态的时间。本规范未明确规定消防泵的启动时间,一是考虑到消防泵启动方式不同,启动时间也不同,如对于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泵,电机启动时有全压直接启动、自耦降压启动、星三角启动等。不同启动方式的启动时间不相同,另外其启动时间和电机功率也有较大关系。消防泵的启动时间要满足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的要求,当响应时间较小时,需要选择较快的启动方式。二是对于消防泵的启动时间,其他规范有相关规定。
8.4.7 稳压泵的功能是使系统能保持准工作状态的正常水压。美国标准NFPA20相关条文规定:稳压泵的额定流量需要大于系统正常的漏水率。泵的出口压力应当是维护系统所需的压力,故它要能随着系统压力变化而自动开启和停止。本条规定是根据稳压泵的基本功能提出的要求。
8.4.8 雨淋报警阀的调试要求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吸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GB 5135.5的规定制订的。
8.4.9 系统控制阀采用电动阀或气动阀阀时,调试需要检查其开启时间;手动开、闭要灵活,开启或关闭过程中不能出现卡涩现象。
8.4.10 系统有完备的排水设施才能保证正常开展系统试验,防止试验或灭火时产生水害。要保证系统排出的水能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
8.4.11 本条是对水喷雾灭火系统联动试验的要求。
1 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时,当火灾探测系统探测到火灾信号后,能控制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打开,水力警铃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动作,启动消防水泵。
2 当灭火系统采用传动管启动时。开启1 只喷头后,雨淋报警阀开启,水力警铃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动作,启动消防水泵。
3 记录系统的响应时间、工作压力和流量,保证其符合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