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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

分类: 发布时间:2020-03-15 11:03:03 85次浏览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

管材及配件

3.2.1  管材及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3.2.2  管材及管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2  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查检查。

3.2.3  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和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 型号的产品按件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 件。

    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

3.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材及配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上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


条文说明


3.2.1  本条规定了管材及管件进场时应具备的有效证明文件。管材应提供相应规格、批次的质量合格证、出厂证明、性能及材质检验报告。管件则应提供相应制造单位 出具的合格证、出厂证明、检验报告,其中包括材质和水压强度试验等内容 。

3.2.2  本条规定了管材及管件进场时外观检查的要求。

    管材及管件 ( 即弯头、三通、异径接头、法兰、盲板、补偿器、紧固件、垫片等) 也是系统的组成部分,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系统的施工质量。目前制造厂家很多, 质量不尽相同,为避免劣质产品应用到系统上,所以进场时要进行外观检查,以保证材料质量。其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本条各款的规定。

3.2.3  本条规定了管材及管件进场检验时检测内容及要求,并给出了检测时的抽查数量,其目的是保证材料的质量。

3.2.4  本条规定了管材及管件需要复验的条件及要求,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复验时,具体检测内容按设计要求和疑点而定。


灭火剂

3.3.1  泡沫液进场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供货方现场组织检查,并共同取样留存,留存数量按全项检测需要量。泡沫液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 明文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3.3.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6% 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7.0 t ;

    2  3% 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3.5 t ;

    3  合同文件规定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现场取样按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对发泡性能( 发泡倍数、25% 析液时间) 和灭火性能( 灭火时间、抗烧时间) 检验的报告。

3.3.3  干粉进场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供货方现场组织检查,并共同取样留存,留存数量按全项检测需要量。干粉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3.3.4  对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2.0t 的干粉,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现场取样按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对抗结块性和灭火效能检验的报告。


条文说明


3.3.1  本条作了泡沫液进场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供货方现场组织检查,并共同取样留存的规定,而且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其目的待以后需要时送检,从而促使生产企业提供合格产品。留存泡沫液的贮存条件应符合,( 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GB15308 的相关规定。

3.3.2  泡沫液虽然在进场时已经检查了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等相关文件,也进行了取样留存,但是还应按本条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原因就是因为泡沫液是灭火系统的关键材料,直接影响系统的灭火效果,所以把好泡沫液的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从市场调查的情况看,泡沫液的质量不太理想,个别泡沫液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变配方选用代用材料;有的配方中少加某种原料;甚至缺少某种原料,在系统调试和验收时检查不出来,只有通过理化性能和泡沫性能试验才能发现问题。实质上这是偷工减料,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另据了解,企业送检产品质量与销售产品质量不同,送检产品一般都合格,销售产品就不尽人意了,这给使用单位造成最大隐患,同时也搅乱了产品市场的正常秩序,也影响了好企业的声誉。为了公平、公正,本条根据较大型储罐或防护区对不同品种的泡沫液的设计用量大于一定数量或相关合同要求时,进一步作出了现场取样送检的规定,以确保泡沫液的质量。检测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液通用技术条件》GB5308 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主要检测泡沫液性能:

    1  发泡性能:

    1 )  发泡倍数;

    2 )  25%析液时间。

    2  灭火性能:

    1 )  灭火时间;

    2 )  抗烧时间。

    其余项目不检测 。

3.3.3  本条作了干粉进场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供货方现场组织检查,并共同取样留存的规定,而且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其日的待以后需要时送检,从而促使生产企业提供合格产品。留存泡沫液的贮存条件应符合《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GB13532 的相关规定。

3.3.4  干粉虽然在进场时已经检查了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等相关文件,也进行了取样留存,但是还应按本条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原因就是因为于粉是干粉固定炮灭火系统的关键材料,直接影响系统的灭火效果,所以把好干粉的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从市场调查的情况看,干粉的质量不太理想,个别干粉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变配方选用代用材料;甚至采用黄沙等产品代替干粉。另据了解,企业送检产品质量与销售产品质量不同,送检产品一般都合格,销售产品就不尽人意了,这给使用单位造成最大隐患,同时也搅乱了销售市场的正常秩序,也影响了好企业的声誉。为了公平、公正,本条根据较大型储罐或防护区对干粉按设计用量大于一定数量或相关合同要求时,进一步作出了现场取样送检的规定,以确保干粉的质量。检测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GB3532 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


系统组件

3.4.1  水炮、泡沫炮、干粉炮、消防泵组、泡沫液罐、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干粉罐、氮气瓶组、阀门、动力源、消防炮塔、控制装置等系统组件及压力表、过滤装置和金属软管等系统配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  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  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  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5  铭牌标记清晰、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4.2  水炮、泡沫炮、干粉炮、 消防泵组、泡沫液罐、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干粉罐、氮气瓶组、 阀门、动力源、消防炮塔、控制装置等系统组件及压力表、过滤装置和金属软管等系统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其规格、型号、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

    2  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

3.4.3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1 倍;

    2  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和阀瓣密封面无渗漏;

    3  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少于表 3.4.3 的规定;

    4  试验合格的阀门,应排尽 内部积水,并吹干。密封面涂防锈油,关闭阀门,封闭出入口,做出明显的标记,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 C.0.2 记录。

    检查数量:每批( 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 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 1 个;主管道上的隔断阀门,应全部试验。

    检查方法:将阀门安装在试验管道上,有液流方向要求的阀门试验管道应安装在阀门的进口,然后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待达到严密性试验压力后,在最短试验持续时间内,阀瓣密封面不渗漏为合格;最后将压力升至强度试验压力 ( 强度试验不能以阀瓣代替盲板) ,在最短试验持续时间内,壳体填料无渗漏为合格。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3.4.4  应对干粉炮灭火系统工程管路中安装的选择阀、安全阀、减压阀、 单向阀、高压软管等部件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部件公称压力的1.5倍,气体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为部件的公称压力;

    2  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1min,在稳压期间目测试件应无变形;

    3  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后进行。加压介质可为空气或氮气。试验时将部件浸入水中,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应无气泡自试件内溢出;

    4  部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记录。

3.4.5  消防泵组转动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4.6  消防炮的转动机构和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3.4.1  在系统中应用的这些组件,在从制造厂搬运到施工现场过程中,要经过装车、运输、卸车和搬运、储存等环节,有的露天存放,受环境及各环节的影响,在这期间,就有可能会因意外原因对这些组件造成锈蚀或损伤。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因此对这些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本条各款的要求。

3.4.2  本条规定了对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组件进场检验和复验的要求,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

    1  在系统中应用的这些组件都是系统的关键组件。它们的合格与否,直接影响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效果,因此进场时对系统组件一定要逐一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等相关文件,看其规格、型号、性能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  本款规定了系统组件需要复验的条件及要求。复验时,具体检测内容按设计要求和疑点而定。

3.4.3  本条对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提出了具体要求。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对阀门的质量要求较高,如阀门渗漏影响系统的压力,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从目前情况看,由于种种原因,阀门渗漏现象较为普遍。为保证系统的施工质量,因此应对阀门进行进场检验。其内容和要求按本条各款执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录,且作为资料移交存档。

3.4.4  本条对消防炮的主件、配件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提出了具体要求。干粉炮灭火系统对各种主件、配件的质量要求较高,任何卡阻、泄漏都可能造成系统的瘫痪或影响使用效果。为保证系统的施工质量,因此应对相关主件及配件进行进场检验。其内容和要求按本条各款执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记录,且作为资料移交存档 。

3.4.5  规定此条的目的是对消防泵组的活动部件,用手动的方法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灵活。

3.4.6  规定此条的目的是检查消防炮的转动机构和操作装置,看其是否灵活、可靠。


 一般规定

4.1.1  消防泵组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的有关规定。

4.1.2  系统的下列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和行业标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4735 的有关规定。

    1  常压钢质泡沫液罐现场制作、焊接、防腐;

    2  管道的加工、焊接、安装;

    3  管道的检验、试压、冲洗、防腐;

    4  支、吊架的焊接、安装;

    5  阀门的安装。

4.1.3  泡沫液罐、干粉罐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容器工程》TJ306 的有关规定。

4.1.4  消防泵组、动力源等系统组件不应随意拆卸,确需拆卸时,应由生产厂家进行。


条文说明


4.1.1  本条规定的消防泵组安装要求,是直接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 的有关规定。

4.1.2、4.1.3  对系统的施工还应符合的相关规定作了要求。

4.1.4  消防泵都是整机出厂,产品出厂前均已按标准的要求进行组装和试验,并且该产品已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随意拆卸整机将会使泵组难以达到原产品设计要求,确需拆卸时应由制造厂家进行,拆卸和复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消防炮

4.2.1  消防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在供水管线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4.2.2  消防炮安装前应确定基座上供灭火剂的立管固定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3  消防炮回转范围应与防护区相对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4  消防炮安装后,应检查在其设计规定的水平和俯仰回转范围内不与周围的构件碰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5  与消防炮连接的电、液、气管线应安装牢固,且不得干涉回转机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6  消防炮在向消防炮塔上部起吊安装的过程中,起吊措施应安全可靠。


条文说明

 

4.2.1  本条规定消防炮在安装前应对供水管线进行强度和密封试验,并清除管线施工中可能残留的杂物,以避免被安装的消防炮因管线施工问题而造成消防炮的重新安装。

4.2.2  基座上的供灭火剂立管固定可靠,才能保证消防炮安装后可靠抵御喷射反力的作用。

4.2.3  由于基座立管出口法兰和消防炮进口法兰无定位基准,故消防炮安装时应按工程设计中对保护对象的要求确定消防炮进口法兰与立管出口法兰的相对安装位置。

4.2.4  本条规定消防炮的安装应保证消防炮在允许的回转范围内不与周围的构件碰撞,以免损坏或影响消防炮的有效喷射。

4.2.5  本条对消防炮电源线、液压和气管线的安装提出了要求。

4.2.6  工程用消防炮一般体积和质量较大,在向一定高度的炮塔上部吊装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免损坏消防炮。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罐

4.3.1  泡沫液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泡沫液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 ,操作面处不宜小于1.5m;当 泡沫液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尺测量。

4.3.2  常压泡沫液罐的现场制作、安装和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罐,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泡沫液罐底面不应小于0.15m,且宜做成喇叭口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尺测量。

    2  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罐应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试验时间不应小于30min,目测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全部焊缝、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以无渗漏为合格。

    3  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罐内、外表面应按设计要求防腐,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当对泡沫液罐内表面防腐涂料有疑义时,可取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4  常压钢质泡沫液罐罐体与支座接触部位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加强防腐层的做法施工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  常压泡沫液罐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根据其形状按立式或卧式安装在支架或支座上,支架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不得损坏其储罐土的配管和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可切开防腐层检查。

4.3.3  压力式泡沫液罐安装时,支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且不应拆卸和损坏配管、附件;罐的安全阀出口不应朝向操作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4  设在室外的泡沫液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5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管道连接处的安装应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调试时观察检查。

4.3.6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应整体安装,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4.3.7  平衡式 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中平衡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并应在水和泡沫液进口的管道上分别安装压力表,压力表与装置中的比例混合器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2  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泵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安装尺寸和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4.3.1  本条规定了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此外,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楼板或梁底的距离及对储罐上控制阀的高度都有一定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安装、操作、更换和维修泡沫液储罐以及罐装泡沫液提供方便条件。

4.3.2  本条对常压泡沫液储罐的现场制作、安装和防腐作了规定。

    1  本款主要规定了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关键部位的制作要求。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储罐底面不应小于0.15m,其目的是防止将储罐内的锈渣和沉淀物吸入管内堵塞管道,做成喇叭口形是为了减小吸液阻力。

    2  本款规定了现场制作的泡沫液储罐严密性试验压力、时间和判定合格的条件。

    3  本款是对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内外表面提出应按设计要求防腐的规定。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的容量,是根据灭火系统泡沫液用量决定的,不是定型产品,一般都在现场制作,因此防腐也在现场进行。泡沫液储罐内外表面防腐的种类、层数、颜色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尤其是内表面防腐的种类是根据泡沫液的性质决定的,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但起不到防腐的作用,而且对泡沫液的质量有影响。目前我国泡沫液储罐内表面防腐采用的方法和涂料的种类很多,新产品也在不断出现,还有待于进一步做防腐试验,因此本条没有作具体规定,由设计者用,这样更有利于执行。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的防腐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否则影响对焊缝的检查,影响试漏。若渗漏,必须补焊,试验合格后再防腐,这样浪费涂料,因此作了本款规定 。

    4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不管哪种安装方式,储罐罐体与支座的接触部分,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加强防腐层的做法施工,这样才能防止腐蚀,增加使用年限。

    5  本款对泡沫液储罐的安装方式作了规定。常压泡沫液储罐的形式很多,安装方式也不尽相同,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即可。无论哪种安装方式,支架应与基础固定,或者直接安装在混凝土或砖砌的支座上,并不得损坏配管和附件。

4.3.3  本条对泡沫液压力储罐的安装方式和安装时不应拆卸和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 附件及安全阀出口朝向都作了规定。

    泡沫液压力储罐上设有槽钢或角钢焊接的固定支架,而地面上设有混凝土浇注的基础,采用地脚螺栓将支架与基础固定。因为压力泡沫液储罐进水管压力一般为 0.6 -1.6MPa,而且通过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流量也较大,有一定的冲击力,所以固定必须牢固可靠。另外泡沫液压力储罐是制造厂的定型设备,其上设有安全阀、进料孔、排气孔、排渣孔、人孔和取样孔等附件,出 厂时都已安装好,并进行了试验,因此在安装时不得随意拆卸或损坏,尤其是安全阀更不能随便拆动,安装时出口不应朝向操作面,否则影响安全使用。

4.3.4  本条是对设在泡沫泵站外的泡沫液压力储罐作了规定,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一般泡沫泵站与消防泵房合建,但为了满足5min内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最远的保护对象,允许将泡沫泵站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区外,并与保护对象的间距大于20m,且具备遥控功能。 许多单位都将泡沫液压力储罐露天安装在保护对象外,因此必然受环境、温度和气候的影响,所以应采取防晒设施;当环境温度低于0 ℃时,应采取防冻设施;当环境温度高于40 ℃时,应有降温措施;当安装在有腐蚀性的地区,如海边等还应采取防腐措施。因为温度过低,妨碍泡沫液的流动,温度过高各种泡沫液的发泡倍数均下降,析液时间短,灭火性能降低,为此作了本条规定。

4.3.5  本条对泡沫比例混合器( 装置) 的安装方向及与管道的连接作了规定。

    1  各种泡沫比例混合器 ( 装置) 都有安装方向,在其上有标注,因此安装时不能装反,否则吸不进泡沫液或泵打不进去泡沫液,使系统不能灭火.,所以安装时要特别注意标注方向与液流方向必须一致。其原因是每种泡沫比例混合器( 装置) 都有它的工作原理: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是根据文丘里原理;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上的比例混合器与管线式比例混合器,一般都是由喷嘴、扩散管、孔板等关键零件组成,是根据伯努力方程进行设计的;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比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只加了一个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比例混合器部分的原理与其他比例混合器基本一致,因为关键零件安装时是有方向的,所以不能反装。

    2  对于压力式和平衡式比例混合器 ( 装置) 若不严密,容易渗漏,浪费泡沫液,影响灭火。

4.3.6  本条规定了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要求。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压力储罐和比例混合器出厂前已经安装固定在一起,因此必须整体安装,储罐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4.3.7  本条规定了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要求。平衡式 比例混合装置中的平衡阀的安装位置及压力传导管的连接不正确会导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为了便子观察和准确测量压力值,所以压力表与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泵是由水轮机驱动的,安装要求较高,需特别注意。


干粉罐与氮气瓶组

4.4.1  安装在室外时,干粉罐和氮气瓶组应根据环境条件设置防晒、防雨等防护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4.2  干粉罐和氮气瓶组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干粉罐和氮气瓶组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操作面处不宜小于1.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4.3  氮气瓶组安装时应防止氮气误喷射。

4.4.4  干粉罐和氮气瓶组中需现场制作的连接管道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4.5  干粉罐和氮气瓶组的支架应固定牢固,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4.4 干粉罐与氮气瓶组

4.4.1  本条规定了干粉罐和氮气瓶安装在室外时的防护要求。氮气瓶长时间暴晒后压力升高导致不安全,雨水会加速设备腐蚀。

4.4.2  本条规定是为了满足人员维修操作和安装灭火设备的实际需要。

4.4.3  本条对氮气瓶安装提出了要求。为防止氮气误喷伤人,氮气瓶瓶阀要有安全销,氮气瓶要有瓶帽。

4.4.4  本条规定现场焊接的管道及法兰应采取与其他管道相同的防腐措施。

4.4.5  本条是依据系统的喷射试验结果确定的。干粉喷射时会产生较大冲击,且设备一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就需长时间受所处环境的影响,为防止发生意外,要求支架应固定牢固,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消防泵组

4.5.1  消防泵组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固定牢固。

4.5.2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水管进口处的过滤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泵组直接取海水时,吸水管应设置有效的防海生物附着的装置。

    2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泵组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泵组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消防泵组吸水管上宜加设柔性连接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吸水管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5.3  当消防泵组采用内燃机驱动时,内燃机冷却器的泄水管应通向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5.4  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组其排气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直径相同的钢管连接后通向室外。排气管的外部宜采取隔热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5.5  消防泵组在基础固定及进出口管道安装完毕后,对联轴器重新校验同轴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仪表检查。


条文说明

 

4.5.1  本条规定了消防泵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消防泵的基础尺寸、位置、标高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以保证合理安装及满足系统的工艺要求。

4.5.2  本条对吸水管及其附件安装提出了要求,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其理由是一般蝶阀的结构,阀瓣开、关是用蜗杆传动,在使用中受振动时,阀瓣容易变位,改变其规定位置,带来不良后果。美国NFPA13也有相关规定。考虑到蝶阀在国内工程中应用较多,且有诸如体积小、占用空间位置小、美观等特点,只要克服其原结构不能锁定的问题,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应允许使用。

    消防泵组吸水管的正确安装是消防泵组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吸水管上应安装过滤器,避免杂物进入水泵。同时该过滤器应便于清洗,确保消防泵组的正常供水。直接取海水时,贝壳类海生物会在吸水管进口处生长,甚至堵塞进口,常用的防海生物装置有次氯酸钠发生器和电解铜、铝装置等。

    吸水管上安装控制阀是便于消防泵组的维修。先固定消防泵组,然后再安装控制阀门,以避免消防泵组承受应力。

    当消防泵组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基础上时,由于沉降不均匀,可能造成消防泵组吸水管受内应力,最终应力加在消防泵组上,将会造成消防泵组损坏。最简单的解决方法是加一段柔性连接管。

    消防泵组吸水管安装若有倒坡现象则会产生气囊,采用大小头与消防泵组吸水口连接,如果是同心大小头,则在吸水管上部有倒坡现象存在。异径管的大小头上部会存留从水中析出的气体,因此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且要求吸水管的上部保持平接(见图1) 。

    美国NFPA20第2.9.6 条也明确规定:吸水管应当精心敷设,以免出现漏气和气囊现象,其中任何一种现象均可严重影响消防泵组的运转。

 正确和错误 的水泵吸水管安装示意图

4.5.3  本条规定了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附加冷却器的泄水管应通向排水管、排水沟、地漏等设施。其目的是将废水排到室外的排水设施,而不能直接排至泵房室内地面。

4.5.4  本条规定了内 燃机驱动的消防泵排气管应通向室外,其目的是将烟气排出室外,以免污染泵房造成人员中毒事故。当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和排气管直径相同的钢管连接后通向室外,排气口应朝天设置,让烟气向上流动,为了防雨,应加伞形罩,必要时应加防火帽。

4.5.5  消防泵和原动机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移位,故要求安装完后对联轴器重新校中。


管道与阀门

4.6.1  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度不应小于设计值,当出现U型管时应有放空措施。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10%,且不得少于1条。

    检查方法:用水平仪检查。

    2  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  埋地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地管道的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埋地管道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安装时不应损坏防腐层;

    3)  埋地管道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腐处理;

  . 4)  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回填分层夯实,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1的要求。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10%,且不得少于1条。

    检查方法:坐标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标高用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水平管道平直度用水平仪、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立管垂直度用吊线和尺量检查;与其他管道成排布置问距及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外壁或绝热层间距用尺量检查。

    5  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5%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  当管道穿过防火堤、防火墙、楼板时,应安装套管。穿防火堤和防火墙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防火堤和防火墙的厚度,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楼板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管道应避免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必须穿越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  立管与地上水平管道或埋地管道用金属软管连接时,不得损坏其编织网,并应在金属软管与地上水平管道的连接处设置管道支架或管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  立管下端设置的锈渣清扫口与地面的距离宜为0.3-0.5m;锈渣清扫口可采用闸阀或盲板封堵;当采用闸阀时,应竖直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  流量检测仪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  管道上试验检测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  冲洗及放空管道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设置在泡沫液管道的最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6.2  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

    2  具有遥控、自动控制功能的阀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自动排气阀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立式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管道上设置的控制阀,其安装高度宜为1.1-1.5m;当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  消防泵组的出口管道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6-1.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6  管道上的放空阀应安装在最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4.6.1  本条对管道的安装要求作了规定。

    1  设计规范规定,水平管道在防火堤内应以3‰的坡度坡向防火堤,在防火堤外应以2‰的坡度坡向放空阀,其目的是为了使管道放空,防止积水,避免在冬季冻裂阀门及管道。所以本条规定了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度不应小于设计值。在实际工程中消防管道经常给工艺管道让路,或隐蔽工程不可预见,因此出现U形管,所以应有放空措施。

    2  立管的安装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立管的牢固性,使其在受外力作用和自身泡沫混合液冲击时不至于损坏。实践表 明,油罐发生着火爆炸或基础下沉,往往由于立管固定不牢或立管与水平管道之间未采用柔性连接,导致立管发生拉裂破坏,不能正常灭火。

    3  本款对埋地管道安装的要求作了规定,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埋地管道不应铺设在冻土、瓦砾、松软的土质上,因此基础应进行处理,方法按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前按照设计的规定事先做好防腐,安装时不要损坏防腐层,以保证安装质量。

    埋地管道采用焊接时,一般在钢管的两端留出焊缝部位,入沟后进行焊接,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并严格检查,防止遗漏,避免管道因焊缝腐蚀造成管道的损坏。

    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应进行工程验收,这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重要部分,可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合格后及时回填可使已验收合格的管道免遭不必要的损坏,分层夯实则为保证运行后管道的施工质量。并按本规范附录D记录,且作为质量核查资料提供验收,后移交存档,为以后检查维修提供便利条件。

    4  本款对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作了规定。

    5  本款对管道支、吊架安装和管墩的砌筑作了规定。管道支、吊架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管道的牢固性,使其在外力和自身水力冲击时也不至于损伤。

    6  本款对管道若穿过防火堤、墙壁、楼板和变形缝时的处理作了规定,以保证工程质量。但管道尽量不要穿过以上结构,否则要加以保护。本款指出的防火材料可采用防火堵料或防火包带;穿过变形缝采取下列保护措施:①在墙体两侧采用柔性连接;②在管道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③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7  本款规定了金属软管在安装时不得损坏其不锈钢编织网,因为编织网是保护金属软管的,一旦损坏,金属软管将有可能也受到损坏,导致渗漏,致使送到泡沫产生装置的泡沫混合液达不到设计压力,影响发泡倍数和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对灭火不利。另外,在软管与地上水平管道的连接处设支架或管墩,避免软管受拉伸损坏。

    8  本款对锈渣清扫口及与基础或地面的距离作了规定,立管下端设置的锈渣清扫口,可采用闸阀或盲板,闸阀应竖直安装。其目的是在满足功能用途前提下,清扫方便。

    9、10  是为验证安装后的系统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要对安装的系统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为此对检测仪器安装的预留位置和试验检测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都作了规定。

    11  本款对管道上的冲洗及放空管道的设置要求作了规定。该管道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应设置在管道的最低处,主要是为了系统工作后,排净管道内的余液,以免腐蚀和冻坏管道。

4.6.2  本条对阀门的安装要求作了规定。

    1  本款对管道采用的阀门的安装要求作了规定 。因为管道采用的阀门有手动,还有电动、气动和液动阀门,后三种多用在大口径管道,或遥控和自动控制上,它们各自都有标准,所以作了本款规定。

    2  本款是对远控阀门安装要求和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时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执行,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

    3  本款规定了自动排气阀的安装要求。管道上设置的自动排气阀,是一种能自动排出管道内气体的专用产品。管道在充泡沫混合液( 或调试时充水) 的过程中,管道内的气体将被自然驱压到最高点或管道内气体最后集聚处,自动排气阀能自动将这些气体排出,当管道充满液体后该阀会自动关闭。排气阀立式安装系产品结构的要求,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是为了防止堵塞,影响排气。

    4、5  这二款是对常用的控制阀门的安装作了规定。主要考虑对安装高度的要求,应便于操作。

    6  本款规定放空阀安装在低处。主要是为了系统工作后,排净管道内的水或泡沫混合液,以免腐蚀,北方地区若地上安装还要防止冰冻,使阀门和管道免遭损坏。另外对于管道的维修或组件更换也需排净管道内的液体,以便工作。


消防炮塔

4.7.1  安装消防炮塔的地面基座应稳固,钢筋混凝土基座施工后应有足够的养护时间。

4.7.2  消防炮塔与地面基座的连接应固定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7.3  消防炮塔的起吊定位现场应有足够的空间,起吊过程中消防炮塔不得与周边构筑物碰撞。

4.7.4  消防炮塔安装后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7.5  消防炮塔应做防雷接地,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规定,施工完毕应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4.7.1  消防炮塔具有较大的高度和质量,要求自身稳固并承受较大喷射反力。因此对地面基座的施工有较高的要求,地面基座一般为深人地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混凝土的浇灌量很大,所以本条规定了施工后应有足够的固化时间。

4.7.2  地面基座的预埋螺栓数V 大,与消防炮塔联接必须牢固。

4.7.3  消防炮塔具有较大的高度和质量,本条规定了起吊安装时的安全措施要求。

4.7.4  消防炮塔大多安装在海边、石化区等腐蚀性较强的环境中,防腐措施不到位会影响炮塔的使用寿命。

4.7.5  对消防炮塔提出了防雷接地要求。因为消防炮塔高度较高,可达20-30m,且多处于空旷位置,易受雷击


动力源

4.8.1  动力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4.8.2  动力源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牢固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4.8.2  本条规定了动力源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 动力源的基础尺寸、位置、标高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以保证合理安装及满足系统的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