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式喷水灭火系统
定义:由于该系统在报警阀的前后管道内始终充满着压力水,故称湿式喷水灭火系统或湿管系统。
构成: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装置、水力警铃、管道系统和供水设备等。
应用:由于管道充水,受环境温度限制,适用于4~70℃的建筑物内。
水喷淋头的玻璃泡动作温度及对应工作液颜色:
57℃(橙)、68℃(红)、79℃(黄)、93℃(绿)、141(蓝)。
通常为68℃(红)
对于如计算机房、柴油发电机室等有重要设备的场所,多数采用气体灭火保护(如七氟丙烷、IG541等),此方案灭火迅速,不会损坏现场设备,可以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物质损失。
火灾发生时,应将消防电梯迫降至首层,运送消防人员,但应注意消防电梯不能作为逃生的工具。
火灾发生时,为避免电起火伤人,应切掉着火区域的照明、动力等非消防电源。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 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